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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開展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專項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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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4日訊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精神和決策部署, 強化保險監管, 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整治市場亂象, 近日中國保監會印發了《關於開展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對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標是落實“保險業姓保”的總體部署, 圍繞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產品整體品質、提升公司產品管控水準的總體目標, 集中整治產品領域存在的各種問題,

進一步強化公司產品管理的主體責任, 規範公司產品開發管理行為, 提升保險產品供給品質, 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營造競爭有序、鼓勵創新的市場環境。

《通知》明確了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 主要包括:產品開發是否符合《保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是否存在違反保險原理、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情況;是否存在創新不規範、炒作概念和製造噱頭、設計偏離保險本源、保障功能弱化等問題;語言是否通俗易懂、明確清楚, 保險條款要素是否齊全, 表述是否嚴謹準確, 是否存在保險責任規定過於寬泛的情況, 是否存在保險責任與責任免除相衝突的情況;是否定期清理保險產品,

對不再銷售的保險產品是否及時登出;是否存在違反《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檔精神的情況等11條整治要點。

專項整治工作分為3個階段。 7月1日至7月31日為全面自查階段, 由各財產保險公司對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整治重點內容, 對在用的備案產品進行全面自查。 8月1日至8月31日為整改清理階段, 各公司應當對問題產品進行整改, 對“僵屍”產品進行清理, 並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 9月15日至10月31日為監管檢查階段, 保監會將結合各公司自查、整改、清理情況, 重點選取工作部署不到位、自查發現問題比例低、整改清理進展緩慢, 以及社會反響強烈、引發媒體炒作的問題產品較多的公司作為檢查物件,

開展備案產品非現場檢查。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產品, 保監會將嚴格依法責令停止使用, 限期修改;情節嚴重的, 在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通知》要求各財險公司要高度重視產品專項整治工作, 及時總結並上報有關情況, 並以此為契機, 不斷完善產品管理的長效機制, 提升產品管理水準。

(責任編輯: 關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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