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工作需要, 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0名輔警隊員。 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崗相適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年齡18周歲以上, 男性38周歲以下, 身高165cm(含)以上;女性35周歲以下, 身高158cm(含)以上;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非本地戶籍人員須持有居住證, 並在本地有相對固定居住(租住)場所;
7.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名情形
1.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本人有精神病史的;
8.其它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情形。
已在廈門市公安局輔警崗位工作的, 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
三、招聘崗位與工資待遇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招聘輔警崗位表》。
(二)工資待遇。 年薪包乾6萬元, 並按照國家規定繳交五險一金。
四、報名有關事項
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 週一至週六上班期間接受報名(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三)報名地點。
1.常設地點: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一樓值班室(地點:思明區鷺江道101號)。
2.臨設地點:廈門人才市場D座一樓1105-1110展位(地點:思明區湖濱東路319號, 報名時段逢週二、週三、週五、週六上午)。
(四)報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影本)。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聘資格條件, 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 填寫報名表時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相關的承諾。
(五)優先錄用條件。 公安院校畢業生、複退軍人、曾經從事過視頻監控工作,
五、考試內容及方式
(一)筆試。 所有報考者應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為:法律基本知識, 筆試總分為100分, 60分為及格線。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請保持通訊暢通。
(二)體能測試。 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 按擬聘人數與體能測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體能測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能測試內容為:男子1000米, 女子800米;測試標準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計算得分, 體能測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合格的進入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合格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請保持通訊暢通。
(四)綜合總分計算。 綜合總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體檢人選從筆試成績、體能成績、面試成績均合格者中, 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綜合總分相同者, 取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 由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 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 不按時參加體檢者, 視為放棄資格。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請保持通訊暢通。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 體檢人員或招聘單位在得知體檢結果後如有疑義,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 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 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 並對資格條件再次覆核, 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考核不合格的,由廈門市公安局商定是否從分數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錄取後根據需要由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統一安排到各基層單位工作。
七、辦理聘用手續
(一)根據崗位要求和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網址:http://www.fjxm110.gov.cn/)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
(二)本次招聘人員的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招聘組織
本次招聘由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具體組織實施,廈門市公安局輔警支隊全程監督。
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2017年7月3日
(三)體檢、考核不合格的,由廈門市公安局商定是否從分數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錄取後根據需要由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統一安排到各基層單位工作。
七、辦理聘用手續
(一)根據崗位要求和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網址:http://www.fjxm110.gov.cn/)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
(二)本次招聘人員的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招聘組織
本次招聘由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具體組織實施,廈門市公安局輔警支隊全程監督。
廈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