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婆婆可以說是公公的糟糠之妻, 當時他們在一起的時候, 家裡都特別窮, 什麼都買不起, 好在公公和婆婆都有一顆奮鬥的心,
我和老公已經結婚五年了, 我們也有一個可愛的兒子, 我們的感情也很穩定, 我們掙的足夠我們花, 他還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弟弟, 這個哥哥不成器, 整天就只會花天酒地, 娶了一個老婆, 嫂子也不管大哥, 家裡的錢都被大哥敗光了, 小叔子小時候發高燒, 那時候, 老公家裡窮, 沒有及時帶小叔子看病, 導致小叔子現在有智力障礙, 看起來傻裡傻氣的。
婚後一年的時候, 公公就去世了, 去世後, 他把30萬積蓄都給了婆婆, 說誰把婆婆照顧的好, 家產就給誰, 大嫂聽了之後, 兩眼放光, 每天盡心盡力的照顧婆婆, 我覺得人要知足, 所以就沒有惦記婆婆手裡的家產, 只是週末的時候過來看看婆婆。
前段時間, 婆婆心臟病突然犯了, 就住院了, 大嫂每天都在醫院伺候婆婆, 給婆婆擦身子, 婆婆大小便也都是大嫂收拾的, 她對婆婆真的是很用心啊, 一個月後, 婆婆身體還是不行了, 在臨走前把我們叫到了跟前, 給我們說遺產都給了小叔子,
大嫂聽了之後, 就不幹了, 對著婆婆說:“媽, 你不覺得你這樣做很過分嗎, 我伺候你四年了, 你為什麼一點東西都不留給我, ”婆婆說:“你是照顧了我四年, 可是你的心思誰不清楚, 而且你在我家, 一分錢都沒讓你花過, 買什麼都是我出錢, 你們一家子的生活開支, 也都花的是我的錢, 你還要怎樣。 ”
最後, 大嫂一家還是沒有得到遺產, 我覺得我當初的決定是正確的, 幸好沒我有去掙遺產, 人要知足常樂, 你們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