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郭宇認識了有兩年是從大學裡走出來的情侶, 我一度以為他就是我以後結婚的物件, 大學畢業的時候, 我在本地找到了一份穩定的工作, 而他的專業在本地沒有合適的工作無奈去了北京。 但是他答應我, 兩年以後就會回來和我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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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了, 於是他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 剛剛到北京的時候, 因為他前幾個月找不到工作, 每個月都要和我說:“媳婦, 我沒錢了, 給我打點吧。 ”那個時候, 我參加工作有一點積蓄, 於是每個月都會給他打錢, 但是有一個月我自己因為借給朋友錢, 就沒能給他打錢,
聽到他這麼說我真的很生氣, 於是也回了他一句:“那麼你朝一個女人要錢就不丟臉嗎?”
他聽到我這麼說, 直接甩給我一句:“你不借就拉到, 我找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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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想到他的生活那麼艱難, 我還是忍下了, 於是又給他打了錢, 好在這樣的情況維持了幾個月, 在他找到了工作以後就不再有了, 但是他也很少給我打電話, 因為媽媽也是一直問我結婚的事情, 我也經常追問他, 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回來, 但是他每次都說, 要多奮鬥幾年, 掙了錢就回來, 我拒絕了很多優秀男孩子的追求, 滿心的等著他回來娶我。 這期間, 他也回來看過我, 但是每次回來他都是一個電話打到我這裡, 讓我給他訂機票, 我和他說飛機票太貴了, 我承擔不起, 坐火車吧, 但是他卻說火車太慢了, 要是不給他定,
就這樣, 我們一直持續了兩年, 我是真的等不了, 就給他打電話讓他回來, 但是他卻和我說:“分手。 ”
我當時就蒙了, 那麼我這些年到底是算什麼, 幾萬元花到他的身上, 最後換來的也只是一句分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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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任何的挽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