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監督的有效途徑,
關乎黨自身的興衰成敗和國家民族的前途命運。
要以自我革命的勇氣,
完善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
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黨內監督與國家監督、黨的紀律檢查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
我們黨全面執政、長期執政,
制度優勢已經充分顯現,
但也面臨風險和挑戰,
最嚴峻的挑戰就是對權力的有效監督。
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
既完善黨的自我監督,
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
党和國家的治理體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依規治党,
靠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二是依法治國,
依據憲法法律法規治國理政。
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是中國特色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歷史和現實都證明,
中國共產黨之所以偉大,
不在於不犯錯誤,
而是從不諱疾忌醫,
敢於直面問題,
具有很強的自我修復能力。
對於擁有8900萬黨員的大党來說,
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
外部監督是必要的,
但是根本要靠強化自我監督,
以黨內監督帶動和促進其他監督。
黨內監督全覆蓋,
必然要求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健全完善權力監督制約體系。
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是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
我國自秦朝始就建立禦史制度,
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
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獨立於行政權的監察體系,
這與西方“三權分立”模式下監察隸屬于立法機構或行政機構完全不同,
是中華民族獨特的制度傳統。
歷史文化傳統決定道路選擇。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確立的監察制度體現著中華歷史文化,
是對中國監察制度的繼承與發展,
是對權力制約體制的新探索。
監察機關既不是行政機關也不是司法機關,
而是代表党和國家行使監督權。
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就是要從中華民族歷史文化中汲取智慧,
從實際出發,
實現監察工作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方法的與時俱進,
走出一條適合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的道路。
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是一體兩面,
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在我國,
80%的公務員、95%以上的領導幹部都是共產黨員,
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既具有高度內在一致性,
又具有高度互補性。
一方面強化黨內監督,
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
用紀律管住黨員幹部,
保持党的先進性純潔性;一方面構建國家監察體系,
黨內監督達不到的地方,
或者對不適用執行黨的紀律的公職人員,
依法實施監察,
真正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辯證統一,
本質上都屬於黨和國家的內部監督範疇,
不同於其他形式的外部監督。
要把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與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結合起來,
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
不斷增強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