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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證上這個數字,就會導致汽車不能年審,還罰款200!很多人都還不知道

隨著生活的發展, 汽車已經越來越多了, 以前的汽車基本都是每年一審, 但是現在為了減輕車主以及工作人員的負擔, 國家已經放鬆了對轎車的年審。

由原來的每年一次年審變成可以6年一次年審, 也就是說車主買了一輛新車在當年年審完可以等6年再進行第二次年審。

不過近日某網友王先生在15年購買的一輛漢蘭達去年審的時候卻被扣了分並罰款?

原來王先生的行駛證上有一個數字不符合規定, 王先生開的是7座的漢蘭達, 而交通法規定7座以上9座以下的非運營車輛, 微型貨車都沒得享受6年免檢業務, 只有5座以下的才可以, 王先生的車子只能享受2年免檢。

原來, 要想享受6年免檢政策, 我們的車子必須滿足4點條件:

1、2010年9月1日(含)之後註冊登記的車輛。

2、非營運性質的車輛。

3、核定載人數6人(含)以下的車輛。

4、家用非運營轎車、小型客車、微型客車。

如果需要去年檢的話, 可以提前3個月以內去辦理, 車主可以按照自己的時間安排去辦理業務, 但是辦理年檢的時候, 需要攜帶身份證及影本、行駛證及影本、交強險憑證原件、車船稅納稅證明原件等資料。

為了防止車輛逾期年審被罰, 車主可以看行駛證上標注的檢測日期, 如下圖所示, 該車主的車可以在2017年7月提前去參加年審, 最晚是9月去年審。 要是到10月之後才去的, 那就逾期年審, 這時就是被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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