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蘇晴結婚一年之後, 就在城裡貸款買了一套房子, 每個月還房貸。 雖然她當時和我的父母親, 有一點兒矛盾, 可是她還是同意了父母搬過來和我們一起住。
我本來也覺得讓父母跟我一起住是應該的, 可是我的父母卻以進城打工的名義, 把老家幹活的哥哥嫂子還有他們家的孩子都帶了過來。
當時我都傻眼了, 可是畢竟都是自己家的親人, 趕出去的事兒我也做不出來, 就把他們都留在家裡了。
後來, 我哥開始做生意了, 在一次運輸過程中, 發生了車禍, 我和他都遭遇了不幸, 兩個人都有了殘疾。 從那之後, 老婆就撐起家裡的一片天, 什麼事情都是老婆幹, 而我的父母依然只知道每天吃飯享樂, 完全不懂得體諒我們。
後來, 家裡的積蓄差不多快花光了, 老婆不得不跟朋友一起去廣州打工。 老婆一個人在外工作, 每個月都往回打將近兩萬塊錢,
後來有一個鄰居來我問我, 說老婆在廣州真的能掙那麼多錢嗎?不會是在外面有男人了吧?鄰居的話頓時讓我警醒起來。
於是, 我一個人想辦法去了廣州, 偷偷跟著她, 果然發現老婆每天都陪著個老男人,
見到老婆之後, 我直接給了她兩個耳光, 然後大罵她不要臉, 然後憤怒地對她說我要離婚。
沒想到老婆竟不為所動, 看著我冷冷一笑, “好啊, 那就離婚吧。 也不看看你自己是什麼模樣, 自己掙不到錢就算了, 全家人都要靠我養。 你瞧瞧你自己的父母, 就知道花錢。 我一個女人, 要給你們生活費, 還要還房貸, 你說我能怎麼辦?你說啊!”
聽了老婆的話, 我雖然有一點兒愧疚, 可是我還是選擇了跟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