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8090後的父母寧願犧牲孩子也不願犧牲自己,
堅持離婚呢?
父母想離婚,
但為了孩子處於到底離還是不離的進退兩難,
這是一個普遍性問題,
不跟幾齡後或年齡有關,
任何年代的人都可能涉及。
只是,
透過每一代人在離婚態度上的差異,
看出了8090後的父母在解決此難題的直接,
而不像他們的上輩父母在離婚問題上那麼糾結。
那為什麼8090後的父母,
會做到“寧願犧牲孩子也不願犧牲自己,
堅持離婚呢”?
我們可先理解,
為什麼60後前後的父母若想離婚,
但為了孩子而寧願犧牲自己,
卻堅持不離呢?好像他們就一個原因:為了孩子不受傷害。
其實這一原因的後面,
還有些深層次原因,
比如,
價值觀或自尊心受挫:他們的概念裡離婚意味著人生失敗,
在家族和外人眼裡很沒面子;恨未釋懷:雙方或某一方可能深感是受害者,
雖不想跟對方再走下去,
但那受傷的不平衡之心,
是驅策自己堅持不離的動機,
因不讓對方“離婚”得逞,
才可在關係中擺平傷害......基於意識和無意識的諸多原因,
這些父母是沒辦法離婚,
代價必然是犧牲自己。
卻不知,
他們犧牲的究竟是什麼,
願望?幸福?還是其他?
反之,
可理解8090後的父母為何寧願犧牲孩也要堅持離婚?正是他們對婚姻價值觀的顛覆,
他們並不認為離婚就不正常,
或是丟臉,
也不認為堅持離婚,
就犧牲了孩子的未來。
當然,
對8090後父母的堅持離婚婚姻之看法,
自然因人的價值觀不同而眾說紛紜,
有帶貶義的說:他們這是草率、自私、不負責任的做法;有說,
他們是被父輩寵壞,
還沒長大、沒有擔當的一代人;也有持中立,
或帶認同的看法:他們是有個性的一代人,
在選擇上沒有那麼多左顧右盼,
是活得灑脫活得自在的表現。
顯然,
從婚姻觀念和態度的變遷,
看出了代溝文化:60後前後的父母很看重下一代,
8090後的父母很看重自己。
這裡,
我想試問一下:堅持離婚,
究竟是犧牲了誰,
又拯救了誰?也提出一個質疑:犧牲自己的代價,
是否可成就了孩子?是否就規避了犧牲孩子,
或避免了孩子受傷呢? 凡行將離散的婚姻多半是他們的愛(感情)走了到盡頭。
但以“為了孩子”而堅持在沒感情的關係裡,
那叫什麼關係呢,
共同養孩子的關係?難道父母不知,
孩子的成長是需要父母和諧,
或愛的環境嗎?我很懷疑,
一對無感情,
或心懷怨怒的父母(婚姻)能提供給孩子有愛的撫養。
所以說,
無論是那一時代,
也無論是基於什麼而想要離婚,
都不應把“撫養孩子的責任和方式”混為一談。
我始終覺得,
撫養孩子能健康成長,
不取決父母是在婚姻還是不在婚姻裡,
而是取決雙親或單親是否會愛孩子(什麼叫會愛,
是另一個大的話題)。
若真是為了孩子,
而堅持不離婚,
那一定得有個前提:雙方都相信自己能夠修繕婚姻。
因為,
一個糟糕的婚姻關係,
較之一個平靜的單親父母,
才是對孩子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