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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玲:離婚究竟犧牲了誰?

為什麼8090後的父母寧願犧牲孩子也不願犧牲自己, 堅持離婚呢?

父母想離婚, 但為了孩子處於到底離還是不離的進退兩難, 這是一個普遍性問題,

不跟幾齡後或年齡有關, 任何年代的人都可能涉及。 只是, 透過每一代人在離婚態度上的差異, 看出了8090後的父母在解決此難題的直接, 而不像他們的上輩父母在離婚問題上那麼糾結。 那為什麼8090後的父母, 會做到“寧願犧牲孩子也不願犧牲自己, 堅持離婚呢”?

我們可先理解, 為什麼60後前後的父母若想離婚, 但為了孩子而寧願犧牲自己, 卻堅持不離呢?好像他們就一個原因:為了孩子不受傷害。 其實這一原因的後面, 還有些深層次原因, 比如, 價值觀或自尊心受挫:他們的概念裡離婚意味著人生失敗, 在家族和外人眼裡很沒面子;恨未釋懷:雙方或某一方可能深感是受害者, 雖不想跟對方再走下去, 但那受傷的不平衡之心,

是驅策自己堅持不離的動機, 因不讓對方“離婚”得逞, 才可在關係中擺平傷害......基於意識和無意識的諸多原因, 這些父母是沒辦法離婚, 代價必然是犧牲自己。 卻不知, 他們犧牲的究竟是什麼, 願望?幸福?還是其他?

反之, 可理解8090後的父母為何寧願犧牲孩也要堅持離婚?正是他們對婚姻價值觀的顛覆,

他們並不認為離婚就不正常, 或是丟臉, 也不認為堅持離婚, 就犧牲了孩子的未來。 當然, 對8090後父母的堅持離婚婚姻之看法, 自然因人的價值觀不同而眾說紛紜, 有帶貶義的說:他們這是草率、自私、不負責任的做法;有說, 他們是被父輩寵壞, 還沒長大、沒有擔當的一代人;也有持中立, 或帶認同的看法:他們是有個性的一代人, 在選擇上沒有那麼多左顧右盼, 是活得灑脫活得自在的表現。 顯然, 從婚姻觀念和態度的變遷, 看出了代溝文化:60後前後的父母很看重下一代, 8090後的父母很看重自己。

這裡, 我想試問一下:堅持離婚, 究竟是犧牲了誰, 又拯救了誰?也提出一個質疑:犧牲自己的代價,

是否可成就了孩子?是否就規避了犧牲孩子, 或避免了孩子受傷呢? 凡行將離散的婚姻多半是他們的愛(感情)走了到盡頭。 但以“為了孩子”而堅持在沒感情的關係裡, 那叫什麼關係呢, 共同養孩子的關係?難道父母不知, 孩子的成長是需要父母和諧, 或愛的環境嗎?我很懷疑, 一對無感情, 或心懷怨怒的父母(婚姻)能提供給孩子有愛的撫養。

所以說, 無論是那一時代, 也無論是基於什麼而想要離婚, 都不應把“撫養孩子的責任和方式”混為一談。 我始終覺得, 撫養孩子能健康成長, 不取決父母是在婚姻還是不在婚姻裡, 而是取決雙親或單親是否會愛孩子(什麼叫會愛, 是另一個大的話題)。 若真是為了孩子, 而堅持不離婚, 那一定得有個前提:雙方都相信自己能夠修繕婚姻。 因為, 一個糟糕的婚姻關係, 較之一個平靜的單親父母, 才是對孩子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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