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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追認雷克堅、羅思品、朱光同志為革命烈士的批復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追認雷克堅、羅思品、朱光同志為革命烈士的批復

川府函〔2017〕106號

廣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批准雷克堅等3人為革命烈士的請示》(廣安府〔2017〕11號)收悉。

現批復如下。

雷克堅, 男, 漢族, 1909年生, 鄰水縣人, 中共黨員。 1937年7月, 受黨組織指派赴浙江省從事抗日救亡工作。 1939年8月任中共浙江省縉雲縣特別支部書記。 1943年8月在浙江省淳安縣抗日救亡和地下鬥爭中被敵殺害。

羅思品, 男, 漢族, 1919年生, 鄰水縣人, 中共黨員。 1939年1月赴山西抗戰前線參加對日作戰, 1939年3月在一次對日戰鬥中英勇犧牲。

朱光, 男, 漢族, 1906年生, 鄰水縣人, 中共黨員。 1927年8月起, 以譚家祠堂教員身份為掩護從事革命活動。 1931年4月因叛徒出賣, 被國民黨軍閥逮捕, 備受酷刑, 堅貞不屈。 1931年5月在鄰水縣衙大牢壯烈犧牲。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國發〔1980〕152號)第三條第一項和第四項規定, 省政府同意追認雷克堅、羅思品、朱光同志為革命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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