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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烈山區人民政府網站發佈消息:為增強我區招商引資人才力量, 加快我區經濟建設, 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烈山區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辦公室(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
二、選聘範圍
選聘範圍為全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醫護人員及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除外)。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 作風踏實, 吃苦耐勞, 組織紀律觀念強, 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社會實踐經驗;
(二)年齡42周歲以下, 為1975年7月1日以後出生。
(三)近兩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一)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三)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四、選聘程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報名地點:區人社局(原烈山區老法院)。
2、資格審查
(二)面試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 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 滿分為100分, 75分以上者(含75分)列入考察範圍, 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 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物件, 達不到等額時, 以實際入圍人數進行考察。 如果最後一名考生出現面試成績並列, 則一併確定為考察物件,
考察內容主要是:全面瞭解考察物件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如考察物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資訊不真實, 或本人不適合選聘崗位工作要求的, 則取消其選聘資格。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 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 公示期5天。
經公示, 崗位仍有空缺的不再補選, 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的人員, 予以聘用, 試用期一年, 期滿合格者, 予以辦理相關手續。
聯繫電話:
0561-4685853、4685593 烈山區人社局
0561-4087007 烈山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監督舉報電話:
0561-468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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