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 因為未成年人騎行共用單車而引發的意外接連發生。 政協委員在調研中發現, 在共用單車出現之前, 家長還可以對孩子的騎車上路行為加以管束, 而共用單車出現後, 未成年人違規騎車上路的現象越來越多, 特別是到了假期, 這種現象尤為突出。
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 共用單車因為使用方便、騎行自由, 再加上是新鮮事物, 得到了不少未成年人的青睞。 為此, 儘管大多數孩子沒有手機和銀行卡, 無法對共用單車的APP進行綁定, 但是, 為了能騎上共用單車, 孩子們還真是下了不少心思。
前段時間, 那起上海一名四年級小學生騎著共用單車, 被一輛大巴連人帶車捲入車底的惡性交通事故, 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其實, 在政協委員的調研中, 包括我們記者的採訪過程中, 很多家長都能認識到孩子單獨騎車上路的危險性, 但對孩子提出的騎行要求, 一些家長卻並沒有強行制止。
繼上海等地出臺共用單車相關細則之後, 2017年6月5日, 我市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其中第四條就明確提出,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使用者須年滿12周歲, 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及協議的約定, 做到文明騎行、規範停車。
針對已經進入的暑假, 委員們在調研過程中還提到, 學生的暑期安全教育尤為重要, 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校方、學生家長、社會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此外, 委員們認為, 在家長、社會各方面加強對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的同時, 共用單車企業也在應該在註冊源頭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