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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高校畢業生,宿遷給你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快來領!

高校畢業生就業扶持政策

(一)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

可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補貼標準: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後, 在6個月以內實現就業的, 按照培訓補助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未實現就業的, 按標準的80%給予補貼;培訓補助標準原則上不超過1200元/人, 且同一地區、同一工種執行統一標準。

(二)崗前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企業新錄用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並辦理錄用備案手續, 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以內, 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定點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 可申請崗前培訓補貼。

補貼標準:按照職業技能培訓補助標準的50%給予補貼, 最高不超過500元/人。

(三)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補貼對象: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可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補貼標準: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按照1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 按照初級130元/人、中級170元/人、高級25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

(四)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被小微企業或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的或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均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的險種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項。

補貼標準: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被小微企業或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的,

對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給予全額補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對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60%部分給予補貼。

(五)就業見習補貼

補貼對象:被認定為就業見習基地的企業(單位)吸納畢業年度內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 並發放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的, 對見習企業(單位)給予就業見習生活補貼。

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為上一年度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

(一)創業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參加SYB創業培訓或網路創業培訓, 可申請創業培訓補貼。

補貼標準:參加SYB創業培訓並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

按每人800元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對創業培訓機構為參加培訓人員提供後續扶持服務, 參培人員成功創業並實現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 按400元/人給予追加補貼;參加網路創業培訓並取得網路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 初始培訓、提升培訓、精英培訓分別按照每人400元、600元、800元予以補貼。

(二)創業擔保貸款

申請對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在轄區內創業(限制性行業除外), 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 其開辦經費或流動資金不足時, 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企業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不包括大學生村官、留學回國學生、返鄉創業農民工)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

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限制性行業除外), 且小微企業應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的, 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貸款標準:個人創業者最高貸款額度25萬元;合夥企業最高50萬元(根據持有《就業創業證》的投資合夥人數, 人均貸款最高10萬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高200萬元(據其當年吸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人數, 每人最高10萬元)。

(三)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補貼對象:成功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大學生和吸納符合條件大學生就業的企業, 按期還本付息的, 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補貼標準:個人申請貸款並從事微利專案的, 給予貸款利率(含利率上浮部分)全額貼息, 從事非微利專案的, 按貸款利率(含利率上浮部分)50%貼息;企業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50%貼息。

(四)一次性初創補貼

補貼對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在宿遷市範圍內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且正常報納稅的,可于創業項目註冊登記3年內(除廣告業、房屋仲介、典當、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及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行業外),申請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

補貼標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創業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給予10000元一次性補貼,對其中穩定經營6個月後,從業人數達5 0人以上(不含50人)的,給予20000元一次性補貼。

(五)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符合一次性初創補貼申請條件的創業人員招用畢業2年內未實現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標準:每年每新招用1名符合條件人員就業,給予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六)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補貼對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首次創業併入駐縣(區)級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的創業基地的,可申請享受最多不超過3年的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對創業基地已減免創業場地租金的不予補貼。

補貼標準:企業每戶每年不超過10000元,個體工商戶每年不超過3000元。轉自:微播宿遷

按貸款利率(含利率上浮部分)50%貼息;企業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50%貼息。

(四)一次性初創補貼

補貼對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在宿遷市範圍內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且正常報納稅的,可于創業項目註冊登記3年內(除廣告業、房屋仲介、典當、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及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行業外),申請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

補貼標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創業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給予10000元一次性補貼,對其中穩定經營6個月後,從業人數達5 0人以上(不含50人)的,給予20000元一次性補貼。

(五)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符合一次性初創補貼申請條件的創業人員招用畢業2年內未實現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標準:每年每新招用1名符合條件人員就業,給予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六)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補貼對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首次創業併入駐縣(區)級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的創業基地的,可申請享受最多不超過3年的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對創業基地已減免創業場地租金的不予補貼。

補貼標準:企業每戶每年不超過10000元,個體工商戶每年不超過3000元。轉自:微播宿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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