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 大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高店中隊與東城派出所聯合在高鐵新區“悟宣線”三合村紅綠燈路口設置執勤點, 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
上午9時許, 犯罪嫌疑人李某駕駛一輛未懸掛車牌的二輪平板摩托車由東向西途經執勤路口時, 執勤警務人員依法示意其停車, 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並下車接受檢查, 李某稱執勤人員不該在其家門口對其進行檢查, 拒不下車配合檢查, 並向執勤人員耍狠, 同時與執勤人員發生爭執、拉扯, 在拉扯的過程中李某的嘴巴意外受傷出血, 李某大聲喊叫“員警打人”,
獲悉民警執勤時遭遇到暴力抗法的第一時間, 大悟縣公安局政委胡慧同志立即前往慰問, 仔細詢問民警的傷情。
我們的小夥子僅僅在醫院拍了幾張片子, 又匆忙返回崗位,
可就在幾個小時之後, 他頭暈耳鳴, 嘔吐不止, 前往醫院後一晚就掛了幾瓶水, 仍然虛弱無力。
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甲採取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致使多名公務人員不同程度受傷, 其行為嚴重侵害了人民警察的執法權益, 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 涉嫌妨害公務罪。
看守所內, 李某甲留下了悔恨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