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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小茗卡通形象涉侵權被訴一年之久 悄然換包裝

升級前與升級後的小茗同學包裝。 資料圖

雖然這一案件並未終局, 但在今年2月, 小茗冷泡茶就已宣佈包裝升級, 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為小茗同學卡通形象戴上了“帽子”。

“認真搞笑, 低調冷泡”——這是統一企業小茗同學系列飲品的廣告語。 但小茗同學系列飲品卻不似其廣告語這般低調, 業績表現不俗的同時還給統一企業惹上了官司。

3月9日下午, 統一企業侵權案二審在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法院開庭, 而這場已經超過一年的“小明”與“小茗”之爭仍在繼續。

小明文化法定代表人鄧皓告訴法治週末記者:“在一審判定構成侵權後, 統一企業曾主動與我們溝通過一次合作意向, 但是雙方最終沒能達成協議。 而我也要給為小明付出過辛苦努力的團隊一個交代。 ”

值得注意的是, 就在二審開庭之前, 小茗同學系列飲品在今年2月推出了新包裝。

記者就此次包裝升級是否與在審侵權案件有關向統一企業發出採訪郵件,

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復。

“其實消費者應該很難注意到小茗同學包裝升級與侵權訴訟之間的聯繫。 一方面飲品升級包裝在業內很常見, 另一方面小茗同學的包裝特點主要在於瓶身設計與整體形象, IP形象的部分變化並不會非常顯著, 不像加多寶的紅罐與金罐之間有著極為明顯的特點變化。 ”飲品行業觀察家馬磊在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說道。

因卡通形象對簿公堂

2015年8月, 因小茗冷泡茶的卡通形象與小明卡通形象高度重合, 北京琢木世紀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小明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小明文化”)以著作權侵權糾紛和不正當競爭為由,

將統一企業送上了被告席。

2016年9月, 海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統一企業的“小茗同學”卡通形象侵犯了系列美術作品《小明》的著作權, 但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判令統一企業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並賠償小明文化50萬元及訴訟支出2070元。

隨後, 小明文化與統一企業均提起上訴。

雖然一審法院認定統一企業侵犯了小明文化的著作權, 但對於小明文化提出的500萬元賠償卻不予支持。

根據著作權法第49條第三款,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 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 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一審法院認為小明文化未能提供具體損失的依據, 酌情予以50萬元賠償。

“雖然這是頂格賠償了,

但是相對于小茗同學的銷售額來講實在微不足道。 而如果我們辛辛苦苦創作出的形象被侵權後就這樣草草了之, 中國動漫產業還如何繼續發展。 ”鄧皓說道。

在上訴請求中, 小明文化依然堅持統一企業賠償500萬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另一方面, 統一企業則認為自己不應承擔任何費用。 其代理律師在法庭上指出, 小明文化享有著作權的小明形象獨創性較低, 而一審法院給予了較高標準的保護, 這損害了第三人或者公眾的利益, 最終通過比對認定兩個卡通形象具有實質性相似為錯誤認定。

其在上訴請求中要求撤銷一審判決中要求統一企業停止侵權以及支付賠償費用的判決, 駁回小明文化的全部上訴請求,

並由小明文化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賠償標準存爭議

而本案具體賠償金額的標準就涉及到我國動漫產業的形象授權費問題。

其實, 500萬元也只是小明文化根據其所瞭解的行業慣例估算出應得的動漫形象授權費作為賠償金額標準。

小明文化代理律師保婧姣向法治週末記者介紹:“動漫形象授權費由合作雙方約定, 一般包括一定的初始保證金, 以及按照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的授權金。 由於沒有辦法拿到統一企業小茗同學的具體銷售資料, 我們只能夠根據公開資料估算在這一侵權期間小茗同學的出廠銷售額, 並按照一定的授權比例計算出賠償金額為500萬元。 ”

鄧皓也介紹:“目前在中國動漫市場上, 只有迪士尼的動漫形象會按照產品的市面銷售價格為基準確定授權費用, 且授權比例較高,大部分本土動漫市場的形象都是以產品出廠的批發價為基準,授權比例在10%左右。而我們在一審中所參照的授權比例已經相當低了。”

不過,對於這一並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計算模型,統一企業方面代理律師指出:“退一萬步講,即使小茗同學形象涉及侵權,也不能認可小明文化提出的賠償金額。”

一方面,小茗同學是作為一款飲品在銷售,動漫形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小茗同學之所以成為“爆款飲品”是由於統一企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在市場、宣傳等方面,小茗同學的銷售額與動漫形象之間並無直接的因果關係。

另一方面,對於授權金比例問題,小明文化所補充提交的證據中,小明文化已經簽訂的協議中並沒有大額的授權許可費用實例,而其提供的協力廠商動漫公司的授權許可合同的真實性也有待考證。

二審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升級包裝再認定侵權難度大

“圓腦袋、西瓜頭髮型、頭頂有兩根豎起的頭髮,前額處有單個分叉、頭皮為青皮著色;小圓耳,內部有弧形線條;眼部由單腿眼鏡及點狀眼睛組成;鼻部由尖角線條構成;嘴部由上弧形線條構成。”鄧皓對於小明卡通形象的特徵早已熟記於心。

這些形象特徵也是在一審中小明文化認為統一企業小茗同學卡通形象構成侵權的主要要素:小茗同學與小明西瓜頭的造型是實質相同的,頭頂都有支出造型,有分叉,有青皮,耳朵比例大小位置相同,不同點是沒有眼睛和眼鏡框,其他點不是實質相同。

而統一企業認為,小明與小茗同學以及其他卡通作品的風格都是類似,因此只能是局部的不同:小明是齊耳短髮,小茗同學是明顯高位的短髮,是鍋蓋頭。而小茗同學在眼鏡、眼睛、嘴巴、臉型、身材等方面都有顯著的不同。

“新包裝修改之後,再認定侵權有較大難度,修改後的圖案中人物的髮型、眼、鼻子以及整個面部表情都差異很大。”北京市志霖律師事務所趙佔領對法治週末記者說道。

媒體公開報導中也指出,升級後的小茗同學系列飲品在新包裝的設計上可謂用心頗多,戴“帽”升級,不僅增強了標識性,也突出了各款形象之間的細緻區分:

首先是人物形象,原本梳著中分頭的小茗同學卡通形象這次換了新髮型,更像95後一樣時尚又不羈地反戴著潮帽,看起來更加逗比搞笑。形象之外,人物性格也更加豐滿了。

此外,如果說上一版本的不同口味是小茗同學卡通形象的幾個不同表情,新版本則更像是人格獨立的幾個人,每一個都個性十足耐人尋味。青檸紅茶的黃小茗身配三道杠,大隊長成功地演繹了人群之中我最耀眼;溜溜噠茶的綠小茗頭頂逗比詞庫,絕對是個深受小夥伴歡迎、溜到飛起來的開心果;而冰橘綠茶的橘小茗來自中二班,塗著眼影一看就很“中二”。

不過對於升級後的小茗同學卡通形象,鄧皓暫時沒有相應的訴訟考慮。

小茗同學系列飲品面臨業績壓力

小茗同學系列飲品除了涉及這一訴訟外,還面臨業績壓力。

公開信息顯示,自2015年3月上市之後,小茗同學在5個月內的銷售額即突破5億元。在飲品行業普遍增速放緩的行業背景下,小茗同學成為了當年統一企業推出的“爆款新品”,其火熱程度一直延續到2016年。

根據統一企業2016年中期報告,其2016年前6個月,該公司收入錄得人民幣117.13億元,同比下跌2.4%;同時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37.8%下降至36.9%。在飲品業務上,今年上半年統一收益人民幣74.480億元,較去年同期衰退8.2%。

不過在茶飲料方面,統一2016年度上半年的營收為37.37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3.6%。其中小茗同學功不可沒。

“不過小茗同學在2016年下半年的銷售增長已經出現疲軟狀態,年輕消費者對飲料的IP化、娛樂化路線也開始產生審美疲勞了。”中國品牌研究院研究員朱丹蓬向法治週末記者介紹。

同樣,在冷泡茶的細分市場上,小茗同學的競爭對手也逐漸崛起。馬磊向記者介紹:“農夫山泉在2016年3月推出的茶π同樣採用低溫萃取技術,並與小茗同學形成了強有力的競爭。”而根據農夫山泉公開介紹,僅2016上半年,茶π銷售額就突破10億元。

“越是在這樣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就越考驗品牌整體運營的能力。類似侵犯著作權之類的案例正是考驗企業危機公關的關鍵時刻,從以往的經驗來看,企業對於侵權行為的態度越誠懇,越容易受到消費者對品牌的認同。”馬磊說道。

且授權比例較高,大部分本土動漫市場的形象都是以產品出廠的批發價為基準,授權比例在10%左右。而我們在一審中所參照的授權比例已經相當低了。”

不過,對於這一並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計算模型,統一企業方面代理律師指出:“退一萬步講,即使小茗同學形象涉及侵權,也不能認可小明文化提出的賠償金額。”

一方面,小茗同學是作為一款飲品在銷售,動漫形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小茗同學之所以成為“爆款飲品”是由於統一企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在市場、宣傳等方面,小茗同學的銷售額與動漫形象之間並無直接的因果關係。

另一方面,對於授權金比例問題,小明文化所補充提交的證據中,小明文化已經簽訂的協議中並沒有大額的授權許可費用實例,而其提供的協力廠商動漫公司的授權許可合同的真實性也有待考證。

二審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升級包裝再認定侵權難度大

“圓腦袋、西瓜頭髮型、頭頂有兩根豎起的頭髮,前額處有單個分叉、頭皮為青皮著色;小圓耳,內部有弧形線條;眼部由單腿眼鏡及點狀眼睛組成;鼻部由尖角線條構成;嘴部由上弧形線條構成。”鄧皓對於小明卡通形象的特徵早已熟記於心。

這些形象特徵也是在一審中小明文化認為統一企業小茗同學卡通形象構成侵權的主要要素:小茗同學與小明西瓜頭的造型是實質相同的,頭頂都有支出造型,有分叉,有青皮,耳朵比例大小位置相同,不同點是沒有眼睛和眼鏡框,其他點不是實質相同。

而統一企業認為,小明與小茗同學以及其他卡通作品的風格都是類似,因此只能是局部的不同:小明是齊耳短髮,小茗同學是明顯高位的短髮,是鍋蓋頭。而小茗同學在眼鏡、眼睛、嘴巴、臉型、身材等方面都有顯著的不同。

“新包裝修改之後,再認定侵權有較大難度,修改後的圖案中人物的髮型、眼、鼻子以及整個面部表情都差異很大。”北京市志霖律師事務所趙佔領對法治週末記者說道。

媒體公開報導中也指出,升級後的小茗同學系列飲品在新包裝的設計上可謂用心頗多,戴“帽”升級,不僅增強了標識性,也突出了各款形象之間的細緻區分:

首先是人物形象,原本梳著中分頭的小茗同學卡通形象這次換了新髮型,更像95後一樣時尚又不羈地反戴著潮帽,看起來更加逗比搞笑。形象之外,人物性格也更加豐滿了。

此外,如果說上一版本的不同口味是小茗同學卡通形象的幾個不同表情,新版本則更像是人格獨立的幾個人,每一個都個性十足耐人尋味。青檸紅茶的黃小茗身配三道杠,大隊長成功地演繹了人群之中我最耀眼;溜溜噠茶的綠小茗頭頂逗比詞庫,絕對是個深受小夥伴歡迎、溜到飛起來的開心果;而冰橘綠茶的橘小茗來自中二班,塗著眼影一看就很“中二”。

不過對於升級後的小茗同學卡通形象,鄧皓暫時沒有相應的訴訟考慮。

小茗同學系列飲品面臨業績壓力

小茗同學系列飲品除了涉及這一訴訟外,還面臨業績壓力。

公開信息顯示,自2015年3月上市之後,小茗同學在5個月內的銷售額即突破5億元。在飲品行業普遍增速放緩的行業背景下,小茗同學成為了當年統一企業推出的“爆款新品”,其火熱程度一直延續到2016年。

根據統一企業2016年中期報告,其2016年前6個月,該公司收入錄得人民幣117.13億元,同比下跌2.4%;同時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37.8%下降至36.9%。在飲品業務上,今年上半年統一收益人民幣74.480億元,較去年同期衰退8.2%。

不過在茶飲料方面,統一2016年度上半年的營收為37.37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3.6%。其中小茗同學功不可沒。

“不過小茗同學在2016年下半年的銷售增長已經出現疲軟狀態,年輕消費者對飲料的IP化、娛樂化路線也開始產生審美疲勞了。”中國品牌研究院研究員朱丹蓬向法治週末記者介紹。

同樣,在冷泡茶的細分市場上,小茗同學的競爭對手也逐漸崛起。馬磊向記者介紹:“農夫山泉在2016年3月推出的茶π同樣採用低溫萃取技術,並與小茗同學形成了強有力的競爭。”而根據農夫山泉公開介紹,僅2016上半年,茶π銷售額就突破10億元。

“越是在這樣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就越考驗品牌整體運營的能力。類似侵犯著作權之類的案例正是考驗企業危機公關的關鍵時刻,從以往的經驗來看,企業對於侵權行為的態度越誠懇,越容易受到消費者對品牌的認同。”馬磊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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