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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市編辦“五項措施”全力推進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

全省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開展以來, 市編辦高度重視, 認真領會檔精神, 銜接確定試點單位, 借鑒學習外地經驗, 採取“五項措施”, 認真抓好部署落實。

一是成立工作機構, 強化組織領導。 根據中、省規定和要求, 經彙報市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成立了由市編辦主要領導任組長, 市委組織部分管領導、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 市人社、財政、民政、教育、審計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慶陽市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在市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

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 研究基礎性、關鍵性和共性問題, 審定有關事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負責協調、辦理日常工作。

二是學習外地經驗, 提高思想認識。 全省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啟動以後, 我市在認真學習中省試點工作政策和相關檔精神的同時, 為進一步開拓思路, 提高認識, 借鑒經驗, 我們先後兩次組織市直、西峰區、環縣登記局分管領導和業務人員、市直試點單位相關人員赴四川省、山東省、浙江省試點先進市縣考察學習, 深入瞭解各地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經驗, 啟發自己的工作思路。 同時, 多次和蘭州、酒泉等市州登記局業務人員電話溝通,

學習經驗, 諮詢政策, 交流工作。 通過不斷的學習借鑒, 思維進一步開拓, 認識進一步提高, 工作幹勁進一步提升。

三是加強政策宣傳, 營造輿論氛圍。 針對試點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參考經驗少、幹部職工疑慮較多、配套政策滯後等實際問題, 及時收集試點工作政策依據和外地經驗做法, 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報導, 消除疑慮, 形成了良好的試點工作氛圍。 一是向試點單位講明試點改革是創新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機制的重要措施, 是大勢所趨;二是試點改革並不是要取消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監管, 而是將原來的直接、微觀管理為主逐步向間接、宏觀管理為主轉變, 使試點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運行管理更加高效;三是試點改革是管理模式的轉變,

並不改變事業單位的性質、人員身份和經費形式;四是試點期間保持“單位公益屬性不變, 個人身份不變, 工資待遇不變”。

四是廣泛調研論證, 印發試點方案。 依據《甘肅省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精神和試點單位基本情況, 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 以市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文件, 制定印發了《慶陽市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對試點工作從五個方面(實施範圍、試點目標、試點任務、實施步驟、保障措施)、三個階段(準備、實施、總結)進行了安排部署, 保障了試點工作的快速推進。

五是做好業務指導, 及時總結經驗。

指導試點縣(區)和試點單位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章程和組建試點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組織架構, 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 完善制度, 為穩步推進全市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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