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 我正準備出門上班時, 突然接到一個電話說, 我孩子在上學路上被社區住宅樓上落下的花盆砸傷進了醫院, 我聽了急忙趕到醫院, 可是等待我的卻是無情的噩耗——上高二的女兒搶救無效, 去世了。 當時我老公還在外地跑長途, 我在家等他回來, 但是事情發生的第二天, 得知落下花盆那戶的業主早就去了國外, 警方沒能聯繫上, 所以女兒的後事也都是由我們家自己承擔, 失去了孩子後, 在善後費用上又是一大筆花銷。
我只是個商場小員工, 老公常年在外跑長途, 我們家的中心就是成績優異的女兒, 我們省吃儉用積攢了十多萬, 還打算等女兒大學畢業送她出國深造, 但是所有的希望都已經破碎了, 老公還能夠跑長途散散心, 而我今年41歲了, 每當丈夫外出車後, 我就只能一個人在家面對女兒的遺物, 承受那種刺骨磨心的痛。
半年過後,
然而總不能女兒才走不到一年就鬧離婚, 老公就在外面悄悄包養了農家女, 想一旦生下孩子, 就帶著孩子回家, 給農家女3萬塊, 一刀兩斷。 沒多久那農家女就生了個胖胖的男嬰, 老公和婆婆喜出望外, 馬上把孩子就接回了家。 當我回家後看到嬰兒時, 真的很意外, 但面對欣喜若狂的公婆, 丈夫。 我真的再也無法獨自忍受失去女兒的痛苦, 提出了離婚!離婚後, 我帶走了一半家產, 房子本來就是政府廉租屋, 沒有產權, 所以我就搬走了, 住到了商場後院倉庫。
可意想不到的是,
我拿不定方法, 不知道該不該給丈夫, 可是我覺得前夫已經有了新的家庭, 應該這筆錢和他沒關係, 但是這是給我們倆女兒的錢, 我該不該給?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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