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老公終於向我求婚了, 沒想到他還挺浪漫的, 藏了一後備箱的玫瑰花向我求婚, 要知道我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很久了。
最近我和老公在商量結婚事宜, 我爸媽說彩禮要不要都可以, 除了一些必要的習俗之外, 房子是必須有的, 婆婆一聽就說那是當然, 她不會虧待我的, 畢竟我一嫁過來就成了他們家的人了。 就這樣我和老公工作之余還會出去看房子, 現在房子很多, 每個物業都會有不同的要求, 我和老公看了很多, 也是為了能對比一下。 那幾天正好是一年裡最熱的幾天, 我和老公每天到處跑, 這可把我們累壞了。
就在準備買房子的時候, 老公突然跟我說房產證上不能有我的名字, 還說這是婆婆的意思, 還說親兄弟還明算帳了, 其實我無所謂了, 反正我又沒出錢, 我立馬就答應了。
隔天婆婆叫我去家裡吃飯, 還跟我說起這個事, 說我是個懂事的人, 我也就笑了笑。 我說原本我爸媽是想著結婚的時候給我陪幾萬塊的, 再給我買點傢俱啥的, 既然分的這麼清楚他們也就不好再出錢了。
婆婆聽了有點尷尬, 不過她畢竟是經歷過很多事的人, 很快就沒了反應。 正式買房子那天, 老公突然找到我讓我去簽字, 還說都是婆婆沒有處理好這個事情才讓我和他生分了, 這下有了我的名字我就可以跟他一起還房貸了, 也不至於因為分的太清楚產生矛盾。
沒想到婆婆還挺有腦子的, 這麼快就反應過來了, 真不知道為什麼她當初非說不讓寫我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