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4月1日至今廣州市反詐中心已成功為群眾挽回1.92億元損失
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今天(7月20日)通報:16日10時許,
廣州市反詐中心接到來自廣東省公安廳的預警資訊:有不法分子以偽造通緝令的手法對市民梁某實施電信詐騙。
反詐中心值班人員接報後,
馬上開展處置工作,
工作人員多次致電事主樑某,
卻一直無法接通;聯繫其家屬時,
梁某的家人對反詐中心的來電半信半疑,
不肯提供梁某實際的住址及其他聯繫方式。
反詐中心工作人員為打消梁某家屬的疑慮,
建議其先撥打“110”報警電話再轉反詐中心。
梁某家屬撥通“110”並瞭解到梁某可能被騙後,
馬上按反詐中心工作人員的指引,
勸說事主樑某立即聯繫警方。
11時30分許,
反詐中心工作人員終於接通梁某電話。
梁某稱,
15日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的電話,
被告知自己涉案,
已被“網上通緝”,
同時收到一張通緝自己的“通緝令”。
於是,
梁某就依照這個來自“北京市公安局”的電話指引,
一步步地在指定的網站輸入了自己的銀行卡號、密碼等個人資訊(卡內有200萬元理財產品、25萬元保險和2萬元現金餘額)。
後樑某又依照電話指引到銀行辦理新U盾,
現剛回家,
正準備依照電話指引進行下一步操作,
尚不清楚是否已有損失。
瞭解情況後,
反詐中心值班員建議梁某馬上聯繫銀行處理。
30分鐘後,
事主向反詐中心反映,
感謝反詐中心的及時干預,
經向銀行確認,
卡內資金並未被盜取,
成功避免了227萬元的巨額損失。
警方提醒市民
公安機關不會在電話裡要求市民提供銀行帳號密碼或進行轉帳匯款等操作。
如陌生來電告訴你“已涉案”、“被通緝”時,
不用驚慌,
可通過固定電話撥打“110”向警方核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