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都是教師, 我爸媽是工薪族, 成婚的時分婆婆就一向厭棄我, 說我是一個賣衣服的, 配不上她做公務員的兒子, 但是平心而論,
成婚今後的新房, 也是兩家一家出一半, 對他家咱們是一分錢沒占他們廉價。 我和老公住在新房子, 公公婆婆就住在老房子裡。 我懷孕的時分, 婆婆也即是嘴上說來照料我, 事實上仍是我媽來照料我, 給我煮飯吃, 後來我媽說等我今後坐月子了, 她還來照料我, 我說好, 我知道她怕我受委屈, 也怕我落下病根。
後來我生孩子的時分, 我媽的腰疼的兇猛, 路都走不動了, 也就沒來醫院看我, 婆婆到是來了, 看到孫子那個快樂呀。
因為我媽來不了, 老公還得工作, 就讓婆婆來照料我, 但是婆婆也就在有人來的時分, 抱抱孫子, 他人一走她就扔給我了, 一開始我還能吃幾頓熱乎飯, 後來不過一個禮拜, , 婆婆就懶了, 說啥天熱, 自個身體欠好, 一煮飯就頭暈。
後來婆婆是一天做一頓飯, 一頓飯分三次, 每天我都得吃兩頓剩飯,
真實沒辦法, 我想吃點其他都得自個著手, 每次和老公一抱怨, 他就說我啥嬌氣, 我就得自個拖著疼痛的身體, 去煮飯, 婆婆自個放心的看電視, 兒子哭了她也不論。
後來我和婆婆就說, 橫豎你也不照料我, 也不喜歡孩子, 要不爽性這麼, 讓孩子跟著我家的姓, 我家來照料, 要是我爸媽照料欠好, 咱們就請保姆, 保證不讓孩子遭受痛苦, 不就是一個代號, 你們說是不是?
我也不論他們啥態度, 橫豎即是要麼贊同, 要麼就離婚, 我真的受夠婆婆了, 還有老公的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