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回去的路上, 天下起了很大的雨。
他忘了帶傘, 騎著小電驢在雨中狂奔, 好不容易到了社區門口, 才發現白天買的小排忘了拿回來。
還好, 放在了公司的小冰箱裡不會變質。 只是餘墨那傢伙大概又要抱怨他吃不到排骨了。
餘墨酷愛吃排骨, 也做得一手好排骨, 只是這位排骨大廚高傲的很, 排骨只要小排, 食材得是早上六點早市農家賣的蔬菜, 等食材齊了, 宋致將所有東西弄好了, 餘墨大廚這才姍姍走進廚房。
餘墨做菜的手法簡單, 做出來的菜卻不簡單, 為此, 宋致時常為此飽受甜蜜和痛苦的交錯折磨。
雨下得越發大, 宋致把小電驢停在車棚, 正準備將外套脫下來披在頭上, 視線裡就進入了一個頗有辨識度的身影。
雨霧朦朧中, 餘墨還穿著家居服, 腳上套了一雙運動鞋, 握著傘, 身形挺拔, 不緊不慢地朝宋致走來。
“你怎麼來了?”
“剛從窗戶看見你沒帶傘。 ”
“哦。 ”
餘墨沒帶多餘的傘, 二十四骨的大黑傘撐兩個男人沒問題, 只是宋致渾身都濕透了, 不好意思挨著餘墨, 便任由一隻肩膀淋著雨。
余墨比他高, 一低頭就能看見怎麼回事, 他歎了口氣, 把宋致往自己身邊拉了拉:“你這忘帶傘的毛病什麼時候能改?”
宋致心想, 對不起啊我連你的排骨也忘帶了。
他和餘墨相識蠻久了的, 大學四年的上下鋪, 說不上多好也說不上多壞, 余墨天生性子偏冷, 宋致也不愛說話, 只是大概都是喜歡安靜的性子, 相處起來便多了分恰到好處的舒服, 宋致對於餘墨, 總要比對待他人多了分上心的。 後來倆人出來找工作, 都是技術宅加單身狗一個, 合計合計, 便一起租了一間房子。
宋致負責打掃衛生和房子裡的雜物, 餘墨負責掌勺, 相處得十分和諧。
後來宋致想了好久, 才覺得自己就是太慣著餘墨才讓余墨養成了各種龜毛的性格。
而他慣著餘墨的大部分原因則是因為餘墨那一手好廚藝。
果然, 吃貨就是沒底線無原則沒前途的。
“我把排骨忘在公司了。 ”進家門口的時候, 宋致對正準備去廚房的餘墨說。
餘墨系圍裙的手頓了一下, 他看著門口正在換鞋的宋致, 因為淋了雨, 似乎濕氣都進了皮膚裡, 讓宋致整個人看起來柔和而寧靜。 “沒事, 今天煮粥吧。 ”他聽見自己這樣說。
宋致便歡歡快快地跑去浴室洗澡。
餘墨打開火, 用小火煨起粥來, 浴室裡傳來宋致淺淺地不成調的哼唱。
餘墨嘴角小小地彎了起來, 他未曾告訴過宋致, 喜歡做排骨, 是因為宋致曾說過, 煨排骨的時候總會讓他想到那句“綠蟻新焙酒, 紅泥小火爐”, 總覺得歲月溫柔啊什麼的便繞出來了。
餘墨表示同為工科男, 他理解不了宋·文藝·致的小情趣, 但他樂得滿足這些情趣。
“餘墨, 晚上我想吃酒浸櫻桃。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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