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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別人家孩子學習好又聽話,你愛孩子的方式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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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著兩門, 都能聽見隔壁男孩的哭聲。

她的媽媽提高著嗓門:“XX是什麼檔次的人, 你是什麼檔次的人, 你和他玩一起?”

小男孩哭得上氣不接下氣:“我……我們就是……就是遇到了……就多說了幾句……唔……”

“多說幾句?!你看你自己摔得那麼慘, 你什麼時候傷成這樣過?!”

小男孩繼續哭, 偶爾模糊地嗚咽幾句。

“我是心疼你知不知道, 啊?!你這都不知道!”

小男孩“哇”一聲, 哭得更響了……

可以聽出來, 小男孩和同學玩, 結果摔傷了, 媽媽“訓斥”他了。

-2-

暫且不論這位鄰居姐姐所說的“檔次”事。

小時候的自己, 哪能理解父母的心。 我們難以有這樣的邏輯:他們心疼我, 愛我, 看我受傷了很著急, 所以才提高音量“罵”我。

我們聽在心裡的無非是他們控訴我:不懂事自己貪玩, 弄成這番模樣。

明明我是那個正在感受疼痛的人, 為什麼大人不“關心”我, 卻反而厲聲呵斥呢?

-3-

平心而論, 就我自己想像下, 如果自己的孩子磕傷,

都是血, 也是難以控制情緒的。

但是有情緒就要立刻向孩子發洩嗎?

若如此, 我們給孩子傳達的資訊是什麼呢?

我們為什麼有情緒?

——“因為心疼孩子啊。 ”

我們為什麼心疼孩子?

——“因為愛自己的孩子啊!”

但是, 我們所謂的愛的表達方式, 只是讓孩子感到了害怕, 因為害怕而做出各種表達內心的行為(哭和不哭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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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雷克斯解釋說:孩子的察覺能力很強, 但是解釋能力很差。

孩子能覺察到他所相信的事實——家長不開心了, 是我惹父母不高興了, 是我的錯。

可是, 我們希望孩子是因為這個而認錯嗎?

不是。 我們希望孩子能認識到, 自己對自己身體不負責的行為是錯誤的。

所以, 父母這樣的責怪只會讓孩子誤解事情的因果關係,

並且讓孩子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 本應該是在疼痛時給予擁抱的港灣, 卻成了尖頭刺。 想想甚是心酸。

那如果我們已經做了該怎麼辦呢?

教育家Jane Nelsen(《正面管教的作者》)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方法:矯正錯誤的三個R。

1. 承認(Recognize);

2. 和好(Reconcile);

3. 解決(Resolve)。

如若運用到該事例中, 可以做出的行為是什麼呢?

等雙方冷靜下來和孩子談談。

向孩子承認自己剛才大吼的行為是錯誤的, 例如——

“我想我剛才你摔傷了, 我卻向你大喊, 你可能會覺得委屈而且覺得我不關心你。 我能理解這種感覺。 如果我換做是你, 明明自己很疼, 媽媽還一臉怒氣, 也會這樣覺得。 ”

孩子是很容易接受父母的道歉的——進入和好狀態。

你想, 你做了那麼多讓孩子害怕(懲罰傾向)的事情, 他都依然會做你的貼心小棉襖, 可見他們是多麼“善忘”(你試試成人看, 哼)。

這個時候, 也是重要的一步, 要提出“我們該如何解決(不是你)”, 讓孩子自己提出來, 參與到制定“怎麼做一步”。

但是, 如果孩子本身對父母有較強的敵意和不信任, 那麼這些做法則不是一下子能成功。

-5-

不僅是家長和孩子。

在任何一段親密關係中我們都能看到這樣的影子。

我們用一些傷人的表達方式, 去表現愛, 並期待, 或者理所當然地認為對方能明白。

可是, 誰保證了, 一個人要強忍著內心的痛苦委屈, 只因為愛你, 並相信你愛他。

我們自己沒有傳達愛的資訊, 不要怨別人不懂你的愛。

“相愛必是痛苦難耐”的荒誕想法要不得。

也不請不要將自我委屈犧牲所獲得的“疼痛”, 當作愛。 那是疼痛上癮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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