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因為性格不合我和前夫離婚了, 原本擺脫不幸福的婚姻對我來說是一種解脫, 但是因為我和前夫有一個女兒, 當初離婚的時候因為我沒有經濟能力,
婚後, 我會定期給女兒打電話, 那個時候女兒五歲, 正是需要關心的年紀, 可是我卻不能陪伴在女兒身邊見證她的成長, 這一直都是我心裡的結, 每次打電話, 女兒都會跟我講述她在家裡的生活, 我常常聽著聽著就哭了。
後來為了生計, 也為了能早日爭取回女兒的撫養權, 我就跟著表姐去了南下打工, 雖然很辛苦, 但是我想到自己和女兒的未來, 就咬著牙一路堅持著, 可是時間久了, 前夫竟然不讓我和女兒通話, 他說他娶了新妻子, 不想被我打擾。
南下打工以後, 我再次回到前夫家看望女兒, 可是前夫卻不讓我看望, 離婚以來, 他一次都沒讓我和女兒見面。 有一次在電話裡, 女兒卻對我特別冷漠, 根本不像以前那樣了, 我懷疑他們虐待女兒, 可是前夫的妻子一口否決, 說是女兒自己不跟別人交流才導致了這樣的狀態。
我心痛極了, 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有一次我又去前夫家看女兒, 但是他們把我趕了出來, 我又哭又鬧還是於事無補, 我找來當地的員警替我做主, 在他們的幫助下, 我終於見到了女兒, 那天我把女兒帶回了我家。
我把女兒接回家後, 晚上我給女兒洗澡, 突然我發現女兒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都是疤痕, 我以為這些都是女兒被前夫的妻子打的, 一怒之下我就準備再次起訴, 但是在法庭上女兒突然說, 這些都是她自己掐的, 我哭著問她為什麼這樣做, 她說前夫的妻子生了兒子,
聽了女兒的話我特別難過, 這些年來我虧欠她的太多太多, 想不到她小小年紀卻有這麼多的心事, 都是我不好, 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她心裡的恐懼, 可是我沒有經濟能力, 前夫也不同意讓我撫養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