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格鬥孤兒”事件:沸沸揚揚之後回到最基本的問題——違法了嗎?誰違法了?

導語

近日, 一段“格鬥孤兒”的視頻在網路上引發熱議, 視頻中兩名14歲的小男孩正在進行激烈的格鬥。

這可不是平常小孩的“過家家”, 而是拳拳到肉的鐵籠搏擊。 一隻捆著拳套的手高高舉起, 兩張稚氣未脫的臉上鮮血殷紅。 當別的孩子端坐課堂讀書的時候, 拳腳相加的格鬥場, 就是他們的學校, 訓練和比賽幾乎成為生活的全部。

“格鬥孤兒”是被“圈養”還是“培養”?

那“格鬥孤兒”是被“圈養”還是“培養”?我們先來聽聽孩子的聲音。 在“格鬥孤兒”的視頻裡, 兩個涼山孤兒除了訓練就是吃飯、睡覺, 談及其父母時, 一句“爸爸死了……媽媽走了……”,

讓網友們都心疼不已。 而像他們一樣的孩子, 在恩波格鬥俱樂部累計有400多個。 正如孩子們坦言, 他們之所以願意在此接受艱苦的格鬥訓練, 有一個很關鍵的原因 “這邊伙食比家裡好, 有牛肉、雞蛋, 家裡只有洋芋。 如果我回到家裡, 可能要幹苦活兒。 ”比起同齡人五彩斑斕的夢想, 一頓飽飯對這些苦孩子們來說更實在。 對於孩子們來說, 雖然這裡的生活很累、很辛苦, 他們看見格鬥比賽的籠子就很害怕, 但能夠暫時脫離貧困的生活, 衣食起居有保障, 比回老家強, 這也讓他們“願意”留在這裡。

首先, 出場費統一管理是否公平透明?未成年人和俱樂部之間的利潤分配協議是否保障了孩子應得的權益呢?其次,

若是這種“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盈利模式, 與“圈養”苦孩子商業作秀又有何區別?最後, 除了訓練、睡覺, 俱樂部留給了孩子多少時間接受義務教育?實際上有沒有接受義務教育?帶著這一連串的疑問, 我們來看看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我國《收養法》第二條規定:“收養應當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 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 並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當這些苦孩子不能完成艱苦訓練時, 俱樂部就會將他們淘汰回去。 而《收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 不得解除收養關係, 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 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 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訓練淘汰”並非解除收養關係的法定條件, 亦非孩子內心的“本人同意”, 這一做法與法律相悖。 所以, “格鬥孤兒”事件背後, 需要我們帶著法律的目光來判斷。

俱樂部收養“格鬥孤兒”有哪些條件?

我國收養法對於送養人和收養人以及收養程式都有嚴格規定: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其中就包括喪失父母的孤兒;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並且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此外, 收養人必須同時符合:①無子女;②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④年滿三十周歲。

簡而言之, 收養孩子不是隨隨便便你說收養, 便可以收養的。 民間收養機構必須在國家民政部門註冊,

而且業務範圍也是養育孩子, 並且和民政部門有合約, 受民政部門委託幫助養育孩子。 該俱樂部收養手續有待警方進一步核實, 可能其所說的“收養”並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收養。

“格鬥孤兒”的教育權益該如何保障?

義務教育需要在具備資質進行註冊的義務教育機構(學校)進行符合國家規定的、完整的義務教育, 而格鬥俱樂部所請老師進行上課, 應當只能算是培訓性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即便是“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履行審批手續, 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

但是, 網友投票顯示出, 很多人贊成“格鬥兒童不接受義務教育, 格鬥更有出路”的觀點。

這中間既有“讀書無用”的情緒, 也有《義務教育法》普及不夠全面的原因。 若違反《義務教育法》會被依法處理, 尤其是我國農村地區、貧困地區, 更要意識到義務教育的重要性, 給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環境, 讓他們渴望回到校園, 而不是寧願面對心生恐懼的格鬥籠, 也不願意回到家鄉, 回到學校。

“格鬥孤兒”事件中, 哪些部門或存失職?

另外, 這些“格鬥孤兒”如果要上學, 在成都能順利入學嗎?根據國務院的相關規定, 解決流動兒童入學問題, 應該以“流入地為主、公辦為主”為原則, 而這些從涼山到成都的孩子的義務教育問題, 應該由流入地解決。

如果流入地政府對流入到城市的適齡兒童不管不問, 而是把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的責任, 推給流出地政府教育部門,那如果流出地教育部門也不管,這些孩子不就輟學了嗎?

目前,有媒體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瞭解到,公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民政部門會根據調查結果再確定進一步救助措施。

四川涼山州教育局也介入了格鬥孤兒事件,將帶領兒童重返學校。不過,擔心也隨之而來,走出搏擊的鐵籠,還會跌入困頓的深淵嗎?缺少了父母的貼身關注,留守的青春如何安放?

上課還是格鬥,由誰決定?

誠然,孩子有參加體育訓練和賽事的自由,但這種權利的兌現,首先應建立在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等法定權益保護的基礎之上。

“格鬥孤兒”看似擁有選擇的自由,實際上有的選嗎?對於高風險、商業化的體育項目和賽事,更應當謹慎小心。作為弱勢群體的孤兒,倘若保護的力度稍有弱化,更潛藏著權利被侵蝕的可能。

是的,這些孩子應該被好好的引導。這不僅因為格鬥是一個相當艱苦並且潛藏很大風險的職業,而且正如不少公眾所擔心的那樣,孩子從小專注于格鬥訓練而沒有學習文化知識的機會,將來會不會陷於新的生存危機?何況,這些孩子也完全應該擁有接受國家義務教育的權利,社會有責任幫助他們接受良好教育,實現全面發展。

對於這些出身貧困山區的孤兒來說,已經失去雙親的愛護,流淚、流汗甚至流血也迫切想要改變命運。但是,他們能否和其他同齡人一樣,在法律的保護之下,尋找到一條在“吃洋芋”和“捆拳套”之外的成才之路呢?

,在此致謝!

推給流出地政府教育部門,那如果流出地教育部門也不管,這些孩子不就輟學了嗎?

目前,有媒體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瞭解到,公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民政部門會根據調查結果再確定進一步救助措施。

四川涼山州教育局也介入了格鬥孤兒事件,將帶領兒童重返學校。不過,擔心也隨之而來,走出搏擊的鐵籠,還會跌入困頓的深淵嗎?缺少了父母的貼身關注,留守的青春如何安放?

上課還是格鬥,由誰決定?

誠然,孩子有參加體育訓練和賽事的自由,但這種權利的兌現,首先應建立在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等法定權益保護的基礎之上。

“格鬥孤兒”看似擁有選擇的自由,實際上有的選嗎?對於高風險、商業化的體育項目和賽事,更應當謹慎小心。作為弱勢群體的孤兒,倘若保護的力度稍有弱化,更潛藏著權利被侵蝕的可能。

是的,這些孩子應該被好好的引導。這不僅因為格鬥是一個相當艱苦並且潛藏很大風險的職業,而且正如不少公眾所擔心的那樣,孩子從小專注于格鬥訓練而沒有學習文化知識的機會,將來會不會陷於新的生存危機?何況,這些孩子也完全應該擁有接受國家義務教育的權利,社會有責任幫助他們接受良好教育,實現全面發展。

對於這些出身貧困山區的孤兒來說,已經失去雙親的愛護,流淚、流汗甚至流血也迫切想要改變命運。但是,他們能否和其他同齡人一樣,在法律的保護之下,尋找到一條在“吃洋芋”和“捆拳套”之外的成才之路呢?

,在此致謝!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