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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二手房,房本面積75,而實際面積115,單位房子按115賣?這樣合理嗎?我該怎麼辦!

一套二手房, 房本面積75.而實際面積115, 房主單位房子, 按115賣。 有什麼法律風險?能重新測量嗎?

最近樓市高歌, 我就是一名剛畢業的單位在職員工,

最近的時候單位有一批房子, 價格都比市面上的便宜, 但都是比較老的房子, 其中很多套房子的戶型還算比較好, 我跟父母商量一下, 自己也馬上就結婚了, 買下來當婚房也行, 他們也同意了

但是最近有一個事情發安生了, 我瞭解到, 那些很多大三室的戶型實際面積都在一百多, 但是房產證的面積卻只有一半多, 結果他們還按照實際面積去賣合適嗎?

其中一套二手房, 房本面積75.而實際面積115, 房主單位房子, 按115賣。 這樣的有什麼問題嗎?因為是自住, 沒什麼轉手銷售風險, 但是考慮到這個社區比較老, 以後可能會拆遷, 到時候影響嗎?這樣有沒有什麼法律風險嗎?

接下來小粥給他解答一下:

不動產證上的面積是多少, 你就只能按多少面積去交易。

實際使用面積比不動產產證的面積多, 是因為依據以前的商品房面積計算規範, 開發商搞的贈送, 俗稱偷面積, 一般是贈送個飄窗、開敞陽臺、露臺、閣樓、一層小院、屋頂花園等部位。

贈送面積只是市場行銷手段,

而政府房產測繪部門是依據面積測量規範, 不動產證上的面積是不含贈送的面積的。

所以開發商銷售時, 合同面積是與產權證的面積一致的。 而有贈送的戶型, 會把贈送部分的按面積折算後, 抬高銷售的單價。 羊毛出在羊身上。

可以參照開發商做法, 提高每平米單價。 此外, 當地政府對二手房市場價格可能會有相關規定, 不在此次問題範圍。

關於重新測繪的想法, 便宜不能被一個人全占了。 國家那麼多的規定, 不會被人輕易鑽了空子。

而談到風險:

~風險倒沒啥, 只要產權歸屬清晰, 正常辦理過戶等手續, 就沒啥, 單位房, 不知道是不是達到交易條件,

很多前幾年修的房子, 贈送都比較大, 比如, 產權面積68, 贈送下來108都有~這兩年這種房子就少了。 其實一樣的, 因為贈送大, 開發商賣的時候也是按照實用性的價格賣的, 你買的時候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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