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通過相親認識了老公,
也結婚4年了,
他條件比較好,
我就是個農村家庭,
結婚後我就跟著他去了城裡住,
我在縣城裡當護士,
收入不高也算穩定。
公婆對我也挺好的,
但是就是有點瞧不起我父母,
每次雙方一起吃飯都沒給好臉色。
我老家離城鎮也不遠,
坐車一個鐘頭的路程,
有時候我想爸媽了喊老公陪我回去看看他都不願意,
基本上都是我自己去看,
我回家次數較頻繁,
老公就會說我只知道往娘家跑,
來回一次就要24塊車費,
也不知道省點錢,
雖然他經常這麼說,
我也不覺得有什麼事。
有時候我去的匆忙沒來得及打招呼,
他都會在電話裡把我罵一頓,
然後我回家後他就沒有好臉色,
一年到頭,
他一次都沒去看過我父母,
所以更別說送東西了,
就過年他會給一點意思一下。
我父母在鄉下有幾畝地,
他們就種種田,
養養雞鴨和種蔬菜,
種葡萄什麼的,
每年賣得好也有3,4萬年收入,
在算是能吃得飽了。
就有一天我給媽打電話說準備回來,
媽說這次就別回來了,
我上城來,
還給你們帶了我養的野雞,
可好吃了。
我聽了後有點擔心,
她一個人拿那麼多東西還做1個鐘頭車我實在不放心,
但是她執意要自己送過來,
順便來看看我們。
我也就答應了,
我到車站接了她,
回家的路上她很開心,
一直和我說今天的葡萄架子葡萄大顆好吃,
還說自己養的雞鴨可正宗了,
別人買都買不到。
我聽她這麼說也很開心。
老公白天上班,
回去後家裡沒人,
媽休息了一下午,
我說就到這睡一夜再走,
她說算了不方便,
沒帶換洗衣服,
再不走就趕不上最後一輛班車了,
我看到母親有點想哭,
給我們送好吃的特意一天奔波兩趟,
確實辛苦,
我就給了她800塊,
說這是我和老公給你的,
他硬不肯要說我們生活也不容易,
她不缺錢,
最後爭不過我,
終於肯拿了。
晚上老公一回來就問我是不是給我媽錢了,
原來是媽回去的時候給他打電話說感謝我老公,
還要老公好好照顧我,
我鼻子一酸說恩德,
給了800,
我媽那麼遠跑上來給我們送吃的,
我實在不忍心,
我也一直沒好好孝順她,
她還一直記掛著我們。
還沒等我說完,
老公就直接打了我一耳光說:這錢是我們的共同財產,
你給的時候怎麼不和我說一聲?我很氣就說你每次給你爸媽錢有和我說過嗎?我給我爸媽是應該的!他一聽就直接上來打我了,
還說:你都已經嫁給我了,
還給娘家倒貼錢,
我看你媽上城就是找你要錢的!
我很痛苦,
吵了一晚上,
我直接提了離婚,
真的太失望了,
半夜收拾了東西就出去住了一晚上,
第二天回了娘家,
父母看到我說算了,
以後別給我們錢了,
勸我回去,
可是我偏不,
這可是家暴,
以後肯定還會發生!我已經心涼了,
和這樣的男人一起過還不如自己一個人,
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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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孩子回娘家討到的紅包,
讓我寒徹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