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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的羅子君穿的“有點土”,而離婚後的她順眼多了

文/小易時尚 LEI (覆蓋100萬讀者的時尚觀察)

最近, 有關熱播劇《我的前半生》都快看吐了吧?

嗯, 我也是。

昨天寫了唐晶的衣品穿搭, 好閨蜜羅子君自然也不能落下。

我保證, 這是我最後一次寫這部劇。

整部劇, 從頭到尾, 人設變動最大的非羅子君莫屬, 你同意吧?

估計你也認同離婚前的羅子君穿的“有點土”而離婚後的她順眼多了。

可是到底是因為哪裡改變了?你能說出原因嗎?

先來看幾張圖:

先來看看這些對比圖:

雖然她穿的都是相同或者類似的單品, 卻明顯不是一個Level, 我們這就來給你總結一下到底為什麼:

我們先來看離婚前, 羅子君幾套被吐槽最多的搭配, 發現問題都出在顏色上。

即便編劇有意“醜化”那個做作的陳太太, 但你在生活中也有可能犯類似的錯誤。

粉色上衣Angel Chen、粉色半裙 Peter Pilotto

羅子君愛用亮色去體現優越感, 好像亮色最能說明自己“日子過得光鮮”, 她穿亮色也是為了吸引丈夫的注意力。

馬甲裙來自Comme Moi

亮色之所以有這樣的效果, 是因為“高飽和度的色彩對人的情緒會產生更大的影響”, 那麼亮色自然更具侵略性, 它傳遞出去的情緒也更強烈。 大紅色、圖案針織裙、墨鏡(還是反光的)、耳環、染成紫色的頭髮, 活像是一顆掛滿裝飾物的聖誕樹, 堆很多潮流元素在身上, 或者戴了太多的配飾, 在著裝上你可能也沒有做減法。

紅色大衣來自Stella McCartney

羅子君愛穿亮色還因為她的心虛,正是這種內心的膽怯所以更需要面子上的東西撐場,亮色就成了她最好的掩飾。而顏色本身是沒有錯誤的,更不是說不能穿亮色,因為好不好看搭配也很重要:

這套被吐槽最多的紅配綠,亮色之間硬碰硬,而且比例是1:1,一般人都穿不好。

綠色毛衣 CÉLINE、黃色短裙Delpozo

因為強烈的顏色對比會帶來一種戲劇化的衝突感,而戲劇化在日常生活中怎麼可能得體呢?年齡是羅子君最大的心結,好像只有看起來更年輕才能留得住丈夫。但是說到底還是因為她沒什麼其他“競爭力”,才只能與歲月爭分奪秒。劇剛開始時羅子君那幾套“裝嫩”造型真的太尷尬了,對自己沒有自信的女人怎麼可能美呢?

就算是貝嫂這麼能駕馭衣服的人,穿錯了對比亮色看起來也很奇怪。

真正過的好,不用刻意穿給別人看,而是“我過的很好,卻不用費力表演給誰看”,就像原著作者亦舒說過的:“最討厭的人,大抵是像暴發戶的暴發戶;因為這種刻意肯定和風格沒什麼關係”。

橘色毛衣來自CÉLINE

針織套裝來自CÉLINE

講真,離婚前羅子君那幾套衣服,可以看得出面料考究、剪裁也相當出色,即便搭配的那麼生猛,也還不至於太俗氣。還有,羅子君這個裝嫩的齊劉海蘑菇頭到底是什麼!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婚後的羅子君,到底哪裡產生了變化而脫胎換骨。

其實,衣服顏色越鮮豔對質感的要求就越高,而低飽和度的顏色反而能增加材質的質感。用有質感的顏色先打好基礎,搭配自然也變得更簡單。而且如果你已經30歲,我們建議你儘量買不易受到潮流影響的顏色,因為能一直穿下去。

劇中,反而淩玲更會選顏色,一水的駝色系很符合她想要表現的“溫柔可人”。淩玲長得不算美,四捨五入也只能算溫婉,但是她靠穿衣還是好看了很多。

淺灰色大衣來自CAROLINE

離婚後的羅子君穿衣最大的變化也在顏色的選擇上,她開始穿更多低飽和度的顏色。比起亮色系,這種顏色的情感屬性更柔和,自然讓人感覺更內斂、優雅。

顏色中灰調越多看起來越高級,這也就是大家常說的“高級灰”。如果想要借鑒到日常生活中,我們推薦你嘗試“Morandi色系”:

“Morandi色系”是義大利油畫家喬治·莫蘭迪經典的繪畫色系風格,他的作品大多運用中間色:駝色、煙灰藍、石英粉、暗磚紅色等都可以歸入Morandi色系。

這些低飽和度的顏色其實比亮色更難染,因為染料比例哪怕只差一點,整個顏色就變了。大牌也很喜歡用這類顏色,這無形間也讓人覺得低飽和度色更高級。

自從羅子君不再穿亮色,這個人物也沒之前那麼討厭了。

內搭彩色針織連衣裙來自CÉLINE

講完顏色,再講講配色,像紅配綠那種對比配色屬於“高段位”,好看與醜就一線之隔。我們建議你還是從基本的開始,比如用基礎的駝色去搭配亮色。

草綠色手包來自CÉLINE、白色印花套裝JORYAweekend

或者將亮色放在鞋子和包包這些配件上作為點綴。

果綠色高跟鞋來自73hours

但是就算鞋包再好看,這種同色搭配的戲碼還是不要學了,老氣不說還有點過時。

粉色大衣來自IMMI

但是衣服配色上,最簡單的時髦方法就是同色系搭配,雖然也是一身粉,但是這樣看起來是不是大氣多了?

女人過了30歲就請允許自己的口味變得 “單一”,留幾個真正能讓你開心的、舒服的在身邊,其他的都丟掉(對衣服對人都是一個道理)。

賀涵曾經對羅子君說:“你一定要做到可以取代任何人,然後再考慮做到任何人都不可以取代你。”時尚又何嘗不是如此,二十幾歲時追著潮流,衣櫥每半年就要翻個新,熱熱鬧鬧總有新衣服穿。到了三十幾歲,該試的也都是過了,最適合自己的風格也該找到了。

經典款一般都有這樣的特點:簡潔、質地優良、版型出色。像唐晶身上Max Mara 101801駝色大衣這樣,能夠歷經幾十年不過時的,數來數去也就是那麼幾個。

經典款有時看起來都很“基本”,不贏在熱鬧,贏在腔調純。

不過,雖然羅子君離婚前確實沒把大牌穿好看,可是仔細想想,她是知道買好貨的。而這些“好貨”也許樣子平淡無奇,但是只要一上身就會給你一種安全感。

手包來自Delvaux,駝色毛衣來自Ms MIN

當你面對生活的難題時,穿著這樣的衣服好像難過的感覺也減輕了一些。

所以,給大家的忠告就是:

1、別把自己變成行走的“調色盤”;

2、氣場靠的是搭配,不是盲目“堆單品”;

3、細節不是不重要,但質感和剪裁才是重點;

4、那些和年齡不符合的單品,並不適合你;

5、女人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髮型和發色很重要,因為它讓你不換衣服都更好看;

離婚後的羅子君穿的更好看,主要是因為她的衣服不再為別人而穿。

以前的羅子君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她一直是在和別人比,在意的是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得到別人的讚美就覺得自己是對的,就像她嘴上嫌棄小姑娘的品位,卻還是買下那雙“更年輕”的鞋子。

“一個女子,必須先憑雙手爭取生活,才有資格追求快樂、幸福、理想。無論如何要有職業,因而結識志同道合的同事、朋友、物件,屆時可以結婚生子,也可以獨身終老,這叫做選擇,亦即是自由”,這才是亦舒筆下女子的風骨。

她們始終知道自己最需要什麼,而只有回歸了自我,才有可能找到風格。

這部劇真正教給我們的其實是這樣的道理:有一天衣服為自己而穿,才好看;有一天活出了自己,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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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大衣來自Stella McCartney

羅子君愛穿亮色還因為她的心虛,正是這種內心的膽怯所以更需要面子上的東西撐場,亮色就成了她最好的掩飾。而顏色本身是沒有錯誤的,更不是說不能穿亮色,因為好不好看搭配也很重要:

這套被吐槽最多的紅配綠,亮色之間硬碰硬,而且比例是1:1,一般人都穿不好。

綠色毛衣 CÉLINE、黃色短裙Delpozo

因為強烈的顏色對比會帶來一種戲劇化的衝突感,而戲劇化在日常生活中怎麼可能得體呢?年齡是羅子君最大的心結,好像只有看起來更年輕才能留得住丈夫。但是說到底還是因為她沒什麼其他“競爭力”,才只能與歲月爭分奪秒。劇剛開始時羅子君那幾套“裝嫩”造型真的太尷尬了,對自己沒有自信的女人怎麼可能美呢?

就算是貝嫂這麼能駕馭衣服的人,穿錯了對比亮色看起來也很奇怪。

真正過的好,不用刻意穿給別人看,而是“我過的很好,卻不用費力表演給誰看”,就像原著作者亦舒說過的:“最討厭的人,大抵是像暴發戶的暴發戶;因為這種刻意肯定和風格沒什麼關係”。

橘色毛衣來自CÉLINE

針織套裝來自CÉLINE

講真,離婚前羅子君那幾套衣服,可以看得出面料考究、剪裁也相當出色,即便搭配的那麼生猛,也還不至於太俗氣。還有,羅子君這個裝嫩的齊劉海蘑菇頭到底是什麼!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婚後的羅子君,到底哪裡產生了變化而脫胎換骨。

其實,衣服顏色越鮮豔對質感的要求就越高,而低飽和度的顏色反而能增加材質的質感。用有質感的顏色先打好基礎,搭配自然也變得更簡單。而且如果你已經30歲,我們建議你儘量買不易受到潮流影響的顏色,因為能一直穿下去。

劇中,反而淩玲更會選顏色,一水的駝色系很符合她想要表現的“溫柔可人”。淩玲長得不算美,四捨五入也只能算溫婉,但是她靠穿衣還是好看了很多。

淺灰色大衣來自CAROLINE

離婚後的羅子君穿衣最大的變化也在顏色的選擇上,她開始穿更多低飽和度的顏色。比起亮色系,這種顏色的情感屬性更柔和,自然讓人感覺更內斂、優雅。

顏色中灰調越多看起來越高級,這也就是大家常說的“高級灰”。如果想要借鑒到日常生活中,我們推薦你嘗試“Morandi色系”:

“Morandi色系”是義大利油畫家喬治·莫蘭迪經典的繪畫色系風格,他的作品大多運用中間色:駝色、煙灰藍、石英粉、暗磚紅色等都可以歸入Morandi色系。

這些低飽和度的顏色其實比亮色更難染,因為染料比例哪怕只差一點,整個顏色就變了。大牌也很喜歡用這類顏色,這無形間也讓人覺得低飽和度色更高級。

自從羅子君不再穿亮色,這個人物也沒之前那麼討厭了。

內搭彩色針織連衣裙來自CÉLINE

講完顏色,再講講配色,像紅配綠那種對比配色屬於“高段位”,好看與醜就一線之隔。我們建議你還是從基本的開始,比如用基礎的駝色去搭配亮色。

草綠色手包來自CÉLINE、白色印花套裝JORYAweekend

或者將亮色放在鞋子和包包這些配件上作為點綴。

果綠色高跟鞋來自73hours

但是就算鞋包再好看,這種同色搭配的戲碼還是不要學了,老氣不說還有點過時。

粉色大衣來自IMMI

但是衣服配色上,最簡單的時髦方法就是同色系搭配,雖然也是一身粉,但是這樣看起來是不是大氣多了?

女人過了30歲就請允許自己的口味變得 “單一”,留幾個真正能讓你開心的、舒服的在身邊,其他的都丟掉(對衣服對人都是一個道理)。

賀涵曾經對羅子君說:“你一定要做到可以取代任何人,然後再考慮做到任何人都不可以取代你。”時尚又何嘗不是如此,二十幾歲時追著潮流,衣櫥每半年就要翻個新,熱熱鬧鬧總有新衣服穿。到了三十幾歲,該試的也都是過了,最適合自己的風格也該找到了。

經典款一般都有這樣的特點:簡潔、質地優良、版型出色。像唐晶身上Max Mara 101801駝色大衣這樣,能夠歷經幾十年不過時的,數來數去也就是那麼幾個。

經典款有時看起來都很“基本”,不贏在熱鬧,贏在腔調純。

不過,雖然羅子君離婚前確實沒把大牌穿好看,可是仔細想想,她是知道買好貨的。而這些“好貨”也許樣子平淡無奇,但是只要一上身就會給你一種安全感。

手包來自Delvaux,駝色毛衣來自Ms MIN

當你面對生活的難題時,穿著這樣的衣服好像難過的感覺也減輕了一些。

所以,給大家的忠告就是:

1、別把自己變成行走的“調色盤”;

2、氣場靠的是搭配,不是盲目“堆單品”;

3、細節不是不重要,但質感和剪裁才是重點;

4、那些和年齡不符合的單品,並不適合你;

5、女人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髮型和發色很重要,因為它讓你不換衣服都更好看;

離婚後的羅子君穿的更好看,主要是因為她的衣服不再為別人而穿。

以前的羅子君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她一直是在和別人比,在意的是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得到別人的讚美就覺得自己是對的,就像她嘴上嫌棄小姑娘的品位,卻還是買下那雙“更年輕”的鞋子。

“一個女子,必須先憑雙手爭取生活,才有資格追求快樂、幸福、理想。無論如何要有職業,因而結識志同道合的同事、朋友、物件,屆時可以結婚生子,也可以獨身終老,這叫做選擇,亦即是自由”,這才是亦舒筆下女子的風骨。

她們始終知道自己最需要什麼,而只有回歸了自我,才有可能找到風格。

這部劇真正教給我們的其實是這樣的道理:有一天衣服為自己而穿,才好看;有一天活出了自己,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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