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 罪無可赦, 但是很多人因為不懂法而犯罪也是十分常見的。 比如下面這10件事千萬別幹, 否則很有可能就要去監獄體驗生活了。
1. 當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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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啥時開始, 有人在他的群裡傳黃色視頻的。 他真的沒當一回事, 覺得不過是大家發著玩, 逗一時開心而已。
幾個月前, 張某進群, 三個月不到, 竟然傳發了一百二十多個黃色視頻。
張某觸犯刑法, 被判傳播淫穢物品罪。 謝某作為群主, 因為沒有阻止群友傳播黃色視頻, 沒有負起監督管理的職責, 與張某構成了共同犯罪。
當群主也是有風險的!
千萬不要縱容群友!
不然一不小心就坐牢了!
2. 用自家人的醫保卡買藥報銷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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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鄒某患高血壓多年, 平日裡要吃不少藥。 鄒某參加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藥費報銷比例少, 丈夫老周的醫保卡能報銷更多。 為省錢, 鄒某讓女兒小周, 拿著老周的醫保卡去醫院給自己買藥。 小周用父親的醫保卡先後為母親買藥34次, 報銷藥費11376.64元。
案發後, 鄒某和女兒退繳贓款11376.64元, 並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處以罰款22753.28元。 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母女倆拘役3個月, 各處罰金2000元。
幸虧老周長期臥病在床, 雖意識清醒, 卻無法說話,
用家人的醫保卡買藥
這事你幹過嗎?
3. 欠錢不還當“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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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欠顧某140萬, 拖了三年不還, 顧某無奈之下將熊某告上法庭。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老賴”不能當!
4. 替考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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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某參加考研, 感覺自己心裡沒底, 就通過他人找到槍手學霸候某, 並答應事後重金感謝。 沒想到候某一進考場就被監考人員逮個正著, 當天就被公安機關抓獲。 虎某得知後驚出一身冷汗, 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再三思量後決定自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今年1月14日, 北京海澱區法院當庭宣判:候某、虎某犯取代考試罪, 處拘役1個月。
替考代考違法
害人又害己!
5. 超速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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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駕車超員、超速,如果沒出嚴重的交通事故,不會和犯罪扯上關係。但是從去年11月1號開始,開校車或客車,嚴重超速或超員也是犯罪,並且判刑的不僅是司機,如果車輛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負有直接責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
從事校車業務或旅客運輸事業的朋友們
千萬別一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啊!
6. 銷售注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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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是個體經營者,想多賺錢,在增加份量上動了點腦筋:把好好的豬肉變成注水豬肉,增加的份量就能變成口袋裡的真金白銀,他為自己的聰明興奮得睡不著。於是一發不可收拾,先後買出去50萬斤注水豬肉。
讓他沒想到的是,注水肉還給他換來15年的牢獄之災!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楊某有期徒刑15年,罰金280萬元。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為商不可奸,更不能沒良知!
7. 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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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開了個服裝加工廠,先後聘用17名工人。工廠開辦一年多,因經營不善,拖欠員工工資近7萬元。後來方某竟然躲起來,將手機關掉玩起“失蹤”,工人們無法拿到工資,向勞動局投訴,勞動局給方某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工資,方某到期仍不支付,結果被判刑1年3個月、罰金2萬,工資還要照付。
老闆們記住:
壓榨勞動人民的資本主義是行不通的!
8. 非正常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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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的丈夫是某集團員工,派遣到國外工作期間患病,回國醫治一年後死亡。徐某對丈夫單位的善後處理不滿,多次去北京天安門上訪,被北京市公安機關查處並訓誡1次。後來善後處理問題與單位達成協議,徐某在協議上簽了字,領了補償款。
事後,徐某又反悔,多次到天安門、中南海等非信訪接待場所上訪,公安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但徐某仍不悔改,又到天安門非正常上訪,最終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上訪也要按照規矩來!
![](/images/lazyload.gif)
刑法修改後,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那都是犯罪。
造謠一張嘴!
闢謠跑斷腿!
10. 腳踹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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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後潑辣女,護夫心切腳踹民警襠部致傷被抓——看過這個新聞麼?
這個潑辣女子,在交警查處丈夫酒駕時,踹了員警一腳,犯了妨礙公務罪。因為踹的是員警,並且是在執行公務的員警。
如果對員警的處罰不滿意,可以按程式維權,千萬不要暴力襲警。一時衝動,換來坐監獄,實在是糊塗得一塌糊塗!尤其是刑法修改後,暴力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員警,按妨礙公務罪從重處罰,最高可判3年!
腳是用來走路的,
不是用來傷人的。
以前駕車超員、超速,如果沒出嚴重的交通事故,不會和犯罪扯上關係。但是從去年11月1號開始,開校車或客車,嚴重超速或超員也是犯罪,並且判刑的不僅是司機,如果車輛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負有直接責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
從事校車業務或旅客運輸事業的朋友們
千萬別一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啊!
6. 銷售注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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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是個體經營者,想多賺錢,在增加份量上動了點腦筋:把好好的豬肉變成注水豬肉,增加的份量就能變成口袋裡的真金白銀,他為自己的聰明興奮得睡不著。於是一發不可收拾,先後買出去50萬斤注水豬肉。
讓他沒想到的是,注水肉還給他換來15年的牢獄之災!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楊某有期徒刑15年,罰金280萬元。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為商不可奸,更不能沒良知!
7. 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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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開了個服裝加工廠,先後聘用17名工人。工廠開辦一年多,因經營不善,拖欠員工工資近7萬元。後來方某竟然躲起來,將手機關掉玩起“失蹤”,工人們無法拿到工資,向勞動局投訴,勞動局給方某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工資,方某到期仍不支付,結果被判刑1年3個月、罰金2萬,工資還要照付。
老闆們記住:
壓榨勞動人民的資本主義是行不通的!
8. 非正常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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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的丈夫是某集團員工,派遣到國外工作期間患病,回國醫治一年後死亡。徐某對丈夫單位的善後處理不滿,多次去北京天安門上訪,被北京市公安機關查處並訓誡1次。後來善後處理問題與單位達成協議,徐某在協議上簽了字,領了補償款。
事後,徐某又反悔,多次到天安門、中南海等非信訪接待場所上訪,公安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但徐某仍不悔改,又到天安門非正常上訪,最終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上訪也要按照規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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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改後,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那都是犯罪。
造謠一張嘴!
闢謠跑斷腿!
10. 腳踹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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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後潑辣女,護夫心切腳踹民警襠部致傷被抓——看過這個新聞麼?
這個潑辣女子,在交警查處丈夫酒駕時,踹了員警一腳,犯了妨礙公務罪。因為踹的是員警,並且是在執行公務的員警。
如果對員警的處罰不滿意,可以按程式維權,千萬不要暴力襲警。一時衝動,換來坐監獄,實在是糊塗得一塌糊塗!尤其是刑法修改後,暴力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員警,按妨礙公務罪從重處罰,最高可判3年!
腳是用來走路的,
不是用來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