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一個偏遠的山區, 家裡還有個弟弟, 在弟弟六歲的時候, 我爸就發生意外去世了, 我媽一個女人拉扯我們兩兄弟長大特別不容易, 她也沒有再嫁, 怕我跟我弟弟會受委屈, 我在心裡暗暗發誓, 等我長大掙錢了我一定會讓我媽過上好日子的, 我和弟弟初中畢業後就出去上班了, 但是不在一個地方。
時間過得很快, 我們轉眼間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可能是我們從小在鄉下長大的原因, 又黑又瘦, 還不長個, 娶個媳婦還是比較困難的, 為了給我媽減輕負擔, 我說先讓弟弟結婚, 我再結婚, 畢竟兩個人同時結婚的話, 彩禮錢確實負擔不起, 我媽就委託我那些個親戚給我弟弟說媒, 介紹了一個隔壁村的姑娘, 人長的很好看, 看起來也很精靈, 我媽很同意這麼婚事, 可是那邊要求十萬塊的彩禮, 我們家東拼西湊只湊到了六萬塊, 就跟那邊人協商,
我媽想盡了辦法, 還是沒有湊足十萬塊, 弟弟又特別喜歡那個女孩, 一想到他不能和她結婚, 就整日買醉, 我跟我媽看在眼裡, 可是也無可奈何, 有天我媽從外面回來了,
第二天, 我媽跟我弟弟又帶著禮品上門去給她道歉, 我說, 媽, 你們為了這種女人不值得, 我媽卻回了一句:就算那個女人再不好, 可是你弟喜歡, 這就夠了!看著我媽卑微地道歉, 我在想, 我是不是真的做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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