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舉行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7年會上,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 金融業如果脫離了實體經濟, 過度自我迴圈, 就失去了盈利的基礎, 最後必然會出現系統性風險, 這也是美國次貸危機產生的深層次原因, 最後只好由財政買單。
全球金融危機在給我國經濟帶來極大衝擊的同時, 也將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積累下來的矛盾和問題逐步暴露出來, “脫實向虛”就是最為突出、也最為典型的問題之一。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 不僅“脫實向虛”的問題繼續存在, “脫實向虛”產生的後果也正在逐步顯現。
毫無疑問, “脫實向虛”帶來的後果, 不僅已經顯現, 而且正在制約著經濟的發展。 尤其是, 金融能夠為經濟發展提供能量的能力在減弱。 譬如地方債務置換, 實質就是風險向後延續。 而由於財政承擔了許多不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導致財政對經濟的促進能力也在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 “脫實向虛”問題的產生, 也不是銀行一家的事。 如果外部環境好, 外部環境不利於“脫實向虛”問題的產生, 也能夠對“脫實向虛”產生有效制約。 問題的關鍵在於, “脫實向虛”是一個系統性問題, 是各個環節共同影響的結果。 在政策層面, 對房地產市場過度放開, 對地下金融過度容忍;在項目審批層面, 有關方面基本上是不顧產業政策、不講產業政策引導, 而是憑感覺辦事, 譬如鋼鐵行業, 已經產能嚴重過剩, 竟然還能批准大鋼鐵項目;在資金引導方面, 這些年財政資金對實體經濟給予了多少扶持, 又在引導實體經濟方面安排了多少資金,
需要引起重視的是, 面對“脫實向虛”的風險, 無論是管理層還是地方政府, 似乎並沒有擺脫掉“土地財政”、“政績經濟”的渴求, 仍然寄希望于依靠房地產開發、城市建設來穩定經濟、創造政績, 房價持續上漲、土地收入屢創新高, “脫實向虛”還如何解決?所以, 要想解決“脫實向虛”問題, 就必須從解決政府的考核機制入手。 在此基礎上, 再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與辦法, 制定有利於資金“脫虛向實”的政策, 不要再在“脫實向虛”之路上越走越遠。 如果不有效化解“脫實向虛”帶來的風險, 後果不堪設想。 (譚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