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消保新條例出臺:預付卡經營者逃逸列為欺詐

近幾年來, 隨著經濟的發展, 預付卡消費在很多商業和服務業領域迅速升溫。 記者在市場上調查發現, 如今, 這種消費模式幾乎滲透到了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記者發現, 採用預付卡消費的方式, 商家給予消費者的優惠幅度非常大, 有的甚至能達到正常消費的一半。 所以經過比較, 很多消費者會選擇預付卡消費的方式。 不過, 商家一般都會對預付卡使用設置一些限制規定。

使用預付卡消費, 商家及時得到了資金, 可以更好地開展經營;另一方面, 消費者也得到了實惠, 這不是兩全其美的事情嘛, 然而現實情況卻遠沒有那麼簡單。 由於消費者和商家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 消費者很難隨時掌握預付款項的使用情況和商家的經營狀況, 因此常常出現問題。 今年2月28日, 位於和平路上的尼克健身經營者就突然失聯。 這些消費者都在這家尼克健身辦了健身卡, 年前貼出通知說過年期間歇業, 大傢伙也沒多想。 本想著過了年好好鍛煉一下身體, 誰知道一來卻發現這裡已經人去樓空了。

由於之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對預付卡消費的規定不明確, 因此消費者維權也常常遭遇困境。 而《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出臺, 將會讓這種情況大為改觀。 這次新出臺的條例, 對預付卡消費作出了更為明晰的規定。 條例規定:單張記名預付卡憑證金額不得到超過五千元, 不記名預付卡不得超過一千元。 預付卡消費應當建立書面合同, 轉讓憑證不得收取費用等。

而且新條例還將經營者未事先通知消費者又無法聯絡而終止服務的行為, 列為欺詐行為。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