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都自以為,
自己已經把這個社會想像的夠殘酷的了,
可是當現實降臨之後,
你就會發現自己還是不夠殘酷。
我和老婆結婚的第二年,
小舅子二話不說, 帶著一些地痞流氓就來找我要錢, 可是我哪裡有錢, 哪裡借過他的錢?這又從何說起, 一直都是我幫襯著岳母一家。
那時候我妻子剛剛入土,
還算不得為安,
小舅子堵在門外,
非說我欠了他二十萬,
要我趕緊還。
我看了看字據,
是妻子寫的,
上面寫的大致內容就是,
如果哪一天自己不在了,
有我替她向娘家償還欠下的20萬元欠款。
我當時就蒙了,
撕掉了借條,
小舅子卻說,
我撕掉的不過是一個複印的,
還說還有很多這樣的,
要我三天內還錢。
我掄起拳頭就要和他打架, 可是我哪裡會是從小打架的小舅子的對手, 何況身後還有那麼多的流氓地痞, 我被打的毫無還手之力。
後來學醫的朋友告訴我, 妻子的癌症提前一年就已經被檢查出來了, 還說妻子的檔案裡記錄的有, 我一看日子, 是我結婚以前, 我又想起了妻子的拮据,
妻子檢查出自己得了癌症以後, 就嫁給了我, 向我要了十萬彩禮, 又寫了20萬的借據, 陪了我一年時間, 我給她治病, 我給她家裡幫襯, 最後還被他們這麼算計, 你們說說這都是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