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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國家公務員面試熱點:監護人失職要“入刑”

圖片來源於網路

【熱點背景】

近日, 烏魯木齊一位母親把5歲的女兒鎖在家裡, 不料, 女兒模仿動畫片情景, 撐開一把傘從11樓跳下, 落到四樓平臺上摔成重傷。 目前, 小女孩正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治療。

一個新手媽媽, 把四個月的女兒背在胸前做飯, 結果背帶斷了, 女兒頭朝下掉進熱鍋……

南京餓死兩女童案宣判的槌聲剛落, 南昌洗衣機絞死兩女童事件又在網上掀起波瀾。 兩件涉及兒童無辜死亡的事件聽起來是那麼讓人即心痛又無奈。 4條生命的逝去都與監護人失職有著極大的關係。

【命題預測】

近日,

13名全國政協委員提交了《關於未成年人監護失職(疏忽)行為“入刑”的建議》, 呼籲追究失職監護人的責任。 提案中的資料讓人觸目驚心, 每年近1000萬孩子受到意外傷害, 其中重傷及殘疾者超過100萬, 死亡兒童達到10萬, 平均每天死亡270餘人。 這些傷害事件中, 大多數與監護人的疏忽失職直接相關。 然而現行法律對這些“馬大哈”父母的失職顯得束手無策。 對於該政策, 你怎麼看?

【思路解析】

一個國家對待孩子的態度, 決定一個民族的未來。 現代社會, “國家是兒童的最高監護人”已成為國際準則。 當監護人出現失職行為, 就要對其“動真格”。 我國抓緊出臺制定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無疑是應時應勢之舉, 在法律制度層面, 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零容忍”,

對失職監護人“動真格”。 當然, 國情不同, 也需理性看待, 畢竟一紙提案能夠斷送人前程。 法律需健全, 不能瘸腿。

【中公參考答案】

2月27日, 天津大悅城商場發生一起慘劇, 家長照看不慎致使兩個孩子墜亡。 1月, 陝西一母親帶孩子游泳, 轉身玩手機數分鐘後孩子溺亡。 近期頻發的兒童傷害案件也讓這項提案備受關注。

縱觀此類案件, 大多數家長屬於無主觀故意的情況下, 由於過失造成悲劇。 至於要不要入刑, 對此形成了兩派鮮明對立觀點。 一方認為喪子之痛, 父母已經生不如死, 這已是對其最大的懲罰。 另一方則認為, 過失致人死亡, 這在美國肯定要追究其監護人刑責了, 兒童的生命也應受法律強有力的保護。

應該追究刑責的觀點,

直接導致了十三位委員在當下召開的政協會議上, 聯名提案《關於未成年人監護失職(疏忽)行為“入刑”的建議》。 據該提案牽頭人李鈾委員在提案中的說法, “目前, 對這些導致未成年人傷殘或者犯罪的失職父母, 基本只有道德譴責, 沒有法律制裁。 ” “父母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具有天然屬性與社會屬性, 其監護職責是法定義務, 必須履行, 如果失職造成犯罪, 顯然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

對於這個監護失職入刑的提案觀點, 我是支持的, 我所生活的澳洲對於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法定職責也的確非常嚴格。 那為什麼本文標題直指該提案是“瘸子”呢?因為在澳洲遠不只是對監護人各種法定職責, 還有眾多福利支持父母們養育子女。

政協委員說得好, 父母監護養育, 既有自然屬性也有社會屬性……這社會屬性, 不能只有無窮盡的職責和義務, 而沒有公共福利的支持。

在澳洲如果有這樣失職錯手摔死兒女的家長, 我相信會被追究刑責。 可是從孩子一出生, 政府就有生育獎金, 家庭稅務優惠, 托兒費用補助, 全民公費醫療, 免費的嬰幼兒保健, 如果父母失業了有失業金, 離異了有單親家庭優惠。 。 一大半的育兒成本政府替你付了, 這樣意外傷亡還有政府的公共資金幫助支付喪葬費用。 等於政府付錢雇傭家長來履行社會職責, 養育後代維持健康的人口增長率, 失職了當然要追責。

人都是理性動物, 都會權衡利弊, 義務與權利, 職責與回報。

“雙腿健全”的政策與法律, 自然人們就會去選擇, 生二胎也好, 監護到位也好, 心甘情願自覺去實現社會屬性。 反之, “瘸腿”的法律, 需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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