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鄂爾多斯市政府資訊公開網發佈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發放嘎查村(社區)離職計生專幹生活補貼的通知。
文中說, 經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1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 決定從2017年起, 對全市符合條件的嘎查村(社區)離職計生專幹發放生活補助。
(網站截圖)
補助範圍
自1980年9月25日國家計劃生育公開信發表之日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含)前, 具有鄂爾多斯市戶籍, 曾正式受聘在嘎查村(社區)連續從事計劃生育工作滿10年及以上且已離職未享受其它政策補貼(農牧民普惠性政策補貼除外)的計生專幹。
補助標準
對全市符合條件的嘎查村(社區)離職計生專幹給予生活補助, 連續工作滿10年及以上的給予200元/人·月生活補助;連續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給予300元/人·月生活補助;連續工作滿30年及以上的給予400元/人·月生活補助。
所需資金由市、旗區兩級財政按比例承擔。 另外, 旗區可根據實際, 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高出部分由旗區自籌。
2017年1月1日(含)之後符合條件的嘎查村(社區)離職計生專幹生活補貼, 由旗區解決。
認定條件
有旗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聘用檔, 在職期間認真執行各項計劃生育政策,
因刑事犯罪或違反國家政策被清退或終止聘用協議的不享受該補助。
審核程式
本人申報。 如實填寫申報表, 並附身份證或戶口名簿、任職文件原件或影本等申報材料。
嘎查村(社區)初審。 審核申報人是否符合補助條件、資料是否齊全、任職經歷是否屬實、任職年限計算是否準確。 審核後在嘎查村(社區)範圍內公示7天, 公示無異議後上報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蘇木鄉鎮(街道)審核。 由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複審, 並在蘇木鄉鎮(街道)範圍內公示7天, 公示無異議後上報旗區衛生計生部門;由旗區衛生計生部門會同財政等部門審核後, 在本旗區範圍內公示7天, 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備案。
附件
鄂爾多斯市嘎查村(社區)離職計生專幹生活補貼申請表
鄉鎮(街道) 村(嘎查、居)
姓名
出生
年月
性別
聯繫
方式
照片
身份
證號
連續工作年限
本人工作簡歷
證明人:
證明人:
證明人:
村(嘎查、居)意見
村主任(居委會): 年 月 日 (蓋章)
鄉鎮(街道)意見
分管領導: 年 月 日 (蓋章)
旗區衛生計生部門
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日 (蓋章)
市衛生計生
部門
意見
負責人: 年 月 日 (蓋章)
詳文地址
http://xxgk.ordos.gov.cn/information/ordos_xxw51/msg10204255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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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