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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經典」明清時期的治家觀念

明清時期的治家觀念

研讀經典

這裡所說的治家觀念是指明清時期人們對家庭生汁的一般認識, 即關於應如何進行家庭收支會計以及謀生等的看法。

這些內容主要集中在家訓族規之類的資料巾, 談敏曾在《歷代封建家訓中的經濟要素》[3]一文中對此有不少的涉獵。 以下, 就在該文的基礎上對明清時期人們的治家理財觀念作一探討。

關於家庭理財的一般原則, 時人幾乎都會提到“節儉”與“量人為出”, 這似乎是中國長久以來的傳統, 明清時期並無特別的變化。 比如明末清初的張履祥在訓子語中談道:

凡人用度不足, 率因心侈, 心侈則非分以入, 旋非分以出。 貧固不足, 富亦不足, 若計口以給衣食, 量入以准日用, 素貧賤, 行乎貧賤, 素富貴, 不忘艱難, 所需自有分限, 不俟求多也。 [4]

清康熙時的治河名臣靳輔亦言:

治家莫要於儉。 儉非鄙吝之謂也。 先總計一家人口若干,

每歲衣食用度必須若干, 因而制財用之經, 量入為出, 一切凶吉之費皆有限制, 又須常留贏餘, 以備不時意外之需。 至於堂室、舟車、服侍、器用, 則概從儉樸, 勿矜勝而觀美, 則可免窘乏難繼之患。 [5]

這是當時普通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言論, 從這些言論中, 可以看到, 當時人對節儉的強調, 並非要求絕對的節儉, 而是在“量入為出”基礎上的節儉, 也就是不要追求超過自己消費能力的“奢靡”[6], 消費要適合自己的“分限”, 而不等於吝。 其實, 對於過吝, 當時的一一些人也是明確反對的, 比如王朗川指出:

治家最忌者奢侈, 人皆知之, 最忌者鄙嗇, 人多不知也。 鄙嗇之極, 必生奢男, 濟窮乏一毫不拔, 供浪耗一擲千金。 惟儉以持躬, 澤以及眾。

方為達觀之道。 [7]

明代松江的宋詡也在強調“節妄費”時說, “同不須吝而腹削”[8]。 同時在此基礎上, 還需留有一定的餘地, 以備不時之需。 關於開銷與存留如何分配, 時人有不少專門的論述。 談敏曾就此論述道:

歷代家訓作者提出不少用於家庭消費方面的具體方案, 其中尤以南宋學者陸九韶的“過日治家之法”最吸引人。 根據他的設計, 全年收入除交納國家賦稅和留存糧種外, 分為均等的三份, 一份留待歉年不收之用, 其餘兩份細分為十.Z-份, 一月用一份, 每月又分為三十小份, 日用其一。 這樣確定了每日可供支配的收入限額之後, 其支出還須遵守“可餘不可盡, 用七為中, 五欠為嗇”的原則, 由此結餘部分即可用於應付房屋維修、疾病醫治、慶吊饋贈等家庭非經常性事件,

或用來周濟貧乏、舉辦各種義事。 這一方案曾被後世家訓譽為“居家簡要可久之道”, 據說只要嚴守此道, 即“家可永保”。 [9]

陸九韶的辦法雖然在明清時期確實頗受重視, 但如此的絀分之法顯然過於繁瑣, 恐非多數家庭能夠採用。 事實上, 就是極力推崇這一方法並視其為“居家簡要可久之道”的清代大學士張英, 也承認“且其法於十二分又分三十小分, 餘恐其太煩故止作十二分”[10]。 所以很多人只是提出要留存一定比例, 而對可以化費的分配之法並不做具體規定。 留存比例, 既有如上面說的三分之一的, 也有不少“十分之_二”的說法, 比如, 明代廣東五華繆氏主張:

每年谷石, 除供歲用及差役外,

每年量存十分之二, 固封積貯, 以備凶荒, 以出陳入新, 亦須隨補。 [11]

另外, 當時主流的認識也非常反對舉債, 比如姚瞬牧說:“無端不可輕行借貸, 借債要還的, 一毫賴不得。 ”[12]楊繼盛在遺訓中也諄諄告誡:“切記不可揭債, 若揭債則日日行利, 累的債深, 窮得便快, 戒之戒之。 ”要求兒子, “若用度少有不足, 便算計可費多少, 即買田產補完。 ”[13]同時也不主張放貸, 比如姚瞬牧在反對借債的同時說:“若家或頗過得, 人有急來貸, 寧稍借之, 切不可輕貸, 後來反傷親情也。 ”[14]不過絕大多數的家訓族規, 都主張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 應適當周濟貧困的族親鄰里。 認為, “此是莫大陰騭事”[15], 如果“緩於公義, 侈於奉己, 嗇於親親者, 吾每見其立覆矣”[16]。 主張, “家稍充裕, 宜由親及疏, 量力以濟貧乏”[17]。比如,楊繼盛要求兒子,“戶族中人,有饑寒者,不能葬者,不能嫁娶者,要你量力周濟,不可忘一本之念,漠然不關於心”[18]。曾國藩也在給兒子曾紀澤的信中要求他,“凡親族鄰里來家,無不恭敬款接。有急必周濟之,有訟必排解之,有喜必慶賀之,有疾必問,有喪必吊”[19]。而有些家族還要求專門留出一部分收入用來接濟貧乏。比如:

嘗見水西黃民家訓,歲計子息之入,抽十分之一以賑困乏,用之如其數而止,來歲複然,曆世不倦,厥後子孫有登入座者,此最可法。餘效其意而潤色之,為之次序:先宗族,次知識,次鄉里,次鰥寡,若夫沙門遊僧,則其最後也。[20]

以上,我們討論了當時人對家庭消費的認識,接下來再來考察一下當時對治生的看法。關於治生,當時最為強調的非“勤”字莫屬。家訓中常常會有“居家最要於勤”、“勤儉為成家之本”之類的說法。認為“若人心一懶,百骸俱怠,日就荒淫,而萬事廢矣”[21]。宋詡在家訓中的“治家之要”中專列“勤”一目,指出:

勤以治生。世間事,未有不由於怠惰而廢也,及時而為之,則事事不在下陳矣。故曰:“一生之計在勤”。欲成家者,日復一日,視彈指之時光,豈不甚可惜邪?[22]

那麼怎樣才算勤呢?靳輔就此論述道:

蓋勤則一家之人不至於惰廢,而無遊手閑食,以相率為不義之事。……要知自天子以至於庶人,無一人無職事者。若公主主母早起晚睡,先盡其家長之職,以率其男女子弟,令各勉其卑幼之職。又率其外內婢僕,令各供其力役之職。凡男子則耕讀工商,婦人則紡織針黹。無分貴賤,各竭其力,既可以成人,又可以成家。諺雲:“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切須如此。[23]

就是說,要各安本分,勤於職事,切不町貪圖享受,好逸惡勞。時人一般都非常強調要早起,甚至將其視為一家興衰的表徵,“觀人家起臥之早晚,而知其興衰,此先哲格言也”[24]。往往要求家人晚睡早起,“凡男女必須未明而起,一更後方許宴息,無得苟安放逸,終受饑寒”[25]。不過也有主張早睡早起的,比如清代蘭溪的唐彪要求:“早眠早起,勤理家務,節省衣食,使每歲留餘,以備日後吉凶大事。”[26]而對於職業,時人雖然仍以士為尚,以讀書做官為最高追求,而且也仍存在傳統視農與田土為本業的情節[27],不過同時也對工商活動採取了更為積極而現實的態度,開始對積極從事工商業、追求財富利益的行為抱以肯定,認為其與奢侈之間不存在必然關係[28]。大多數的家訓族規中,都認為士農工商,皆是本業,要根據子孫的性情才智,為其選擇一途,盡力為之。比如,明代的何倫稱:

男子要以治生為急,于農工商賈之間,務執一業。精其器具,薄其利心,為長久之計。[29]

清代華亭顧氏更是規定,對於習賈者,宗族同樣給予資助:

士農工商,須專一業。除務農及讀書設有家塾外,余當早習。賈藝送師學習時,每給備辦被褥、鋪蓋、蚊帳錢三千文,每人只給一次。有力自辦者不給。如讀書不成,早改習業,不可因循。[30]

另外,對醫生等職業,也表示認可,但對於賤業,則都持強烈的反對態度。比如:

禁賤役。亢宗強祖,業以詩書為上,次則農工商賈,醫小技藝之屬,皆可以治生,若隸卒俳優,甚足玷辱祖先。[31]

綜上所述,可見明清時期人們對治家的態度仍以傳統的勤儉節約為歸依,但對合理的消費以及職業則採取了更為積極和開放的態度,並要求盡可能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接濟貧乏。

注釋:

[3] 《中國史研究》l986年第2期,該文的涉及面較廣,與家庭理財密切相關的內容主要集中在文章的第二部分。

[4] 《張楊園訓子語》,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三,第40-46頁。

[5]靳輔:《庭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331~332頁。

[6]關於奢靡,可以參閱鈔曉鴻最近的研究成果《明清人的“奢靡”觀念及其演變——基於地方誌的考察》(《歷史研究》2002年第4期)。該文指出,明清時期一般的關於奢靡的含義主要指以下幾個方而:一、某事項的花費超過該事項的基本需要。二、某些不正當、不應有的消費項目與活動。三、某消費與個人(或部分人)的收入不相稱。四、消費者攀比浮誇,或某事項儀式詭異繁瑣。五、從事或過多地從事工商業,追求財利。六、違背倫理綱常與等級秩序。

[7]王朗川(之鐵):《四戒匯鈔》,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補編》卷下,第106—110頁。

[8]宋詡:《宋氏家要部》,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20頁。

[9]談敏:《歷代封建家訓中的經濟要素》,載《中國史研究》1986年第2期。

[10]張英:《恆產瑣言》,見《文端集》卷四十四,四庫全書本。

[11] 《蘭陵家訓(萬曆三十八年)》,見[日]多賀秋五郎:《宗譜。研究·資料篇》,第605頁。

[12]姚瞬牧:《藥言》,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60頁。

[13] (明)楊繼盛:《楊椒山遺訓》,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二,第76頁。

[14]姚瞬牧:《藥言》,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60頁。

[15]姚瞬牧:《藥言》,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60頁。

[16] 《張楊園訓子語》,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三,第4a~4b頁。

[17]姚瞬牧:《藥言》,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60頁。

[18]楊繼盛:《楊椒山遺訓》,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二,第7b~8a

[19]曾國藩:《曾文正公家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408頁。

[20]高拱京:《高氏塾鐸》,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82頁。

[21]何倫:《何氏家規》,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05頁。

[22]宋詡:《宋氏家要部》,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19頁。

[23]靳輔:《庭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331頁。

[24]龐尚鵬:《龐氏家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45頁。

[25]龐尚鵬:《龐氏家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45頁。

[26] 《唐翼修(彪)人生必讀書》,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四,第l6a頁。

[27]比如明代的龐尚鵬言:“如商賈無厚利,而妄意強為,必至盡虧資本。不如力田,猶為上策。”(《唐翼修(彪)人生必讀書》,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四,第l6a頁)而張英在《恆產瑣言》中的言論則體現得更為明顯。

[28]參閱鈔曉鴻:《明清人的“奢靡”觀念及其演變——基於地方誌的考察》,載《歷史研究》2002年第4期。

[29]何倫:《何氏家規》,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05頁。

[30] 《義莊規條(光緒十八年)》,見[日]多賀秋五郎:《宗譜の研究·資料篇》,第563頁。

[31] (安徽灊陽李氏)《家訓十六條(康熙辛卯年)》,見[日]多賀秋五郎:《宗譜の研究-資料篇》,第622頁。

注:本文節選自《中國家庭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changanjie-read。

本期責編:程子茜

長安街讀書會是在中央老同志的鼓勵支持下發起成立,旨在繼承總理遺志,踐行全民閱讀。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學習、養才、報國。現有近千位成員主要來自長安街附近中直機關及各部委中青年幹部、中共中央黨校學員、國家行政學院學員、全國青聯委員、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等喜文好書之士以及中央各主要出版機構的資深出版人學者等,書友以書相聚,以學養才。

在第22個世界讀書日到來之前,經民政部、文化部等相關主管主辦單位報備批復,長安街讀書會牽頭發起成立“全民閱讀促進委員會”,作為全國性的人民團體,該機構將通過開發利用全國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大中院校的全民閱讀文化資源,促進全民閱讀活動深入開展。並以黨建為先導,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支撐,努力繼承周恩來總理“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遺志,深入“研讀經典”,讓“全民閱讀”形成人人參與的氛圍,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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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力以濟貧乏”[17]。比如,楊繼盛要求兒子,“戶族中人,有饑寒者,不能葬者,不能嫁娶者,要你量力周濟,不可忘一本之念,漠然不關於心”[18]。曾國藩也在給兒子曾紀澤的信中要求他,“凡親族鄰里來家,無不恭敬款接。有急必周濟之,有訟必排解之,有喜必慶賀之,有疾必問,有喪必吊”[19]。而有些家族還要求專門留出一部分收入用來接濟貧乏。比如:

嘗見水西黃民家訓,歲計子息之入,抽十分之一以賑困乏,用之如其數而止,來歲複然,曆世不倦,厥後子孫有登入座者,此最可法。餘效其意而潤色之,為之次序:先宗族,次知識,次鄉里,次鰥寡,若夫沙門遊僧,則其最後也。[20]

以上,我們討論了當時人對家庭消費的認識,接下來再來考察一下當時對治生的看法。關於治生,當時最為強調的非“勤”字莫屬。家訓中常常會有“居家最要於勤”、“勤儉為成家之本”之類的說法。認為“若人心一懶,百骸俱怠,日就荒淫,而萬事廢矣”[21]。宋詡在家訓中的“治家之要”中專列“勤”一目,指出:

勤以治生。世間事,未有不由於怠惰而廢也,及時而為之,則事事不在下陳矣。故曰:“一生之計在勤”。欲成家者,日復一日,視彈指之時光,豈不甚可惜邪?[22]

那麼怎樣才算勤呢?靳輔就此論述道:

蓋勤則一家之人不至於惰廢,而無遊手閑食,以相率為不義之事。……要知自天子以至於庶人,無一人無職事者。若公主主母早起晚睡,先盡其家長之職,以率其男女子弟,令各勉其卑幼之職。又率其外內婢僕,令各供其力役之職。凡男子則耕讀工商,婦人則紡織針黹。無分貴賤,各竭其力,既可以成人,又可以成家。諺雲:“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切須如此。[23]

就是說,要各安本分,勤於職事,切不町貪圖享受,好逸惡勞。時人一般都非常強調要早起,甚至將其視為一家興衰的表徵,“觀人家起臥之早晚,而知其興衰,此先哲格言也”[24]。往往要求家人晚睡早起,“凡男女必須未明而起,一更後方許宴息,無得苟安放逸,終受饑寒”[25]。不過也有主張早睡早起的,比如清代蘭溪的唐彪要求:“早眠早起,勤理家務,節省衣食,使每歲留餘,以備日後吉凶大事。”[26]而對於職業,時人雖然仍以士為尚,以讀書做官為最高追求,而且也仍存在傳統視農與田土為本業的情節[27],不過同時也對工商活動採取了更為積極而現實的態度,開始對積極從事工商業、追求財富利益的行為抱以肯定,認為其與奢侈之間不存在必然關係[28]。大多數的家訓族規中,都認為士農工商,皆是本業,要根據子孫的性情才智,為其選擇一途,盡力為之。比如,明代的何倫稱:

男子要以治生為急,于農工商賈之間,務執一業。精其器具,薄其利心,為長久之計。[29]

清代華亭顧氏更是規定,對於習賈者,宗族同樣給予資助:

士農工商,須專一業。除務農及讀書設有家塾外,余當早習。賈藝送師學習時,每給備辦被褥、鋪蓋、蚊帳錢三千文,每人只給一次。有力自辦者不給。如讀書不成,早改習業,不可因循。[30]

另外,對醫生等職業,也表示認可,但對於賤業,則都持強烈的反對態度。比如:

禁賤役。亢宗強祖,業以詩書為上,次則農工商賈,醫小技藝之屬,皆可以治生,若隸卒俳優,甚足玷辱祖先。[31]

綜上所述,可見明清時期人們對治家的態度仍以傳統的勤儉節約為歸依,但對合理的消費以及職業則採取了更為積極和開放的態度,並要求盡可能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接濟貧乏。

注釋:

[3] 《中國史研究》l986年第2期,該文的涉及面較廣,與家庭理財密切相關的內容主要集中在文章的第二部分。

[4] 《張楊園訓子語》,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三,第40-46頁。

[5]靳輔:《庭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331~332頁。

[6]關於奢靡,可以參閱鈔曉鴻最近的研究成果《明清人的“奢靡”觀念及其演變——基於地方誌的考察》(《歷史研究》2002年第4期)。該文指出,明清時期一般的關於奢靡的含義主要指以下幾個方而:一、某事項的花費超過該事項的基本需要。二、某些不正當、不應有的消費項目與活動。三、某消費與個人(或部分人)的收入不相稱。四、消費者攀比浮誇,或某事項儀式詭異繁瑣。五、從事或過多地從事工商業,追求財利。六、違背倫理綱常與等級秩序。

[7]王朗川(之鐵):《四戒匯鈔》,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補編》卷下,第106—110頁。

[8]宋詡:《宋氏家要部》,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20頁。

[9]談敏:《歷代封建家訓中的經濟要素》,載《中國史研究》1986年第2期。

[10]張英:《恆產瑣言》,見《文端集》卷四十四,四庫全書本。

[11] 《蘭陵家訓(萬曆三十八年)》,見[日]多賀秋五郎:《宗譜。研究·資料篇》,第605頁。

[12]姚瞬牧:《藥言》,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60頁。

[13] (明)楊繼盛:《楊椒山遺訓》,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二,第76頁。

[14]姚瞬牧:《藥言》,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60頁。

[15]姚瞬牧:《藥言》,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60頁。

[16] 《張楊園訓子語》,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三,第4a~4b頁。

[17]姚瞬牧:《藥言》,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60頁。

[18]楊繼盛:《楊椒山遺訓》,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二,第7b~8a

[19]曾國藩:《曾文正公家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408頁。

[20]高拱京:《高氏塾鐸》,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82頁。

[21]何倫:《何氏家規》,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05頁。

[22]宋詡:《宋氏家要部》,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19頁。

[23]靳輔:《庭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331頁。

[24]龐尚鵬:《龐氏家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45頁。

[25]龐尚鵬:《龐氏家訓》,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145頁。

[26] 《唐翼修(彪)人生必讀書》,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四,第l6a頁。

[27]比如明代的龐尚鵬言:“如商賈無厚利,而妄意強為,必至盡虧資本。不如力田,猶為上策。”(《唐翼修(彪)人生必讀書》,載陳宏謀編:《五種遺規》,《訓俗遺規》卷四,第l6a頁)而張英在《恆產瑣言》中的言論則體現得更為明顯。

[28]參閱鈔曉鴻:《明清人的“奢靡”觀念及其演變——基於地方誌的考察》,載《歷史研究》2002年第4期。

[29]何倫:《何氏家規》,見徐梓編注:《家訓——父祖的叮嚀》,第205頁。

[30] 《義莊規條(光緒十八年)》,見[日]多賀秋五郎:《宗譜の研究·資料篇》,第563頁。

[31] (安徽灊陽李氏)《家訓十六條(康熙辛卯年)》,見[日]多賀秋五郎:《宗譜の研究-資料篇》,第622頁。

注:本文節選自《中國家庭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changanjie-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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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街讀書會是在中央老同志的鼓勵支持下發起成立,旨在繼承總理遺志,踐行全民閱讀。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學習、養才、報國。現有近千位成員主要來自長安街附近中直機關及各部委中青年幹部、中共中央黨校學員、國家行政學院學員、全國青聯委員、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等喜文好書之士以及中央各主要出版機構的資深出版人學者等,書友以書相聚,以學養才。

在第22個世界讀書日到來之前,經民政部、文化部等相關主管主辦單位報備批復,長安街讀書會牽頭發起成立“全民閱讀促進委員會”,作為全國性的人民團體,該機構將通過開發利用全國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大中院校的全民閱讀文化資源,促進全民閱讀活動深入開展。並以黨建為先導,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支撐,努力繼承周恩來總理“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遺志,深入“研讀經典”,讓“全民閱讀”形成人人參與的氛圍,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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