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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徐玉玉個人資訊的“駭客”杜天禹 今日在臨沂一審獲刑6年

“徐玉玉被電信詐騙致死案”的關聯案件: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於今天上午9:00在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杜天禹被指控罪名成立, 獲刑6年, 並處罰金6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6年4月初, 被告人杜天禹通過植入木馬等方式, 非法侵入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資訊平臺網站, 竊取2016年山東省高考考生個人資訊64萬餘條, 並對外出售牟利。 其中, 杜天禹通過騰訊QQ、支付寶等工具, 向陳文輝(另案處理)出售上述資訊10萬餘條, 獲利14100餘元。 陳文輝等人使用所購的上述資訊實施電信詐騙, 撥打詐騙電話1萬餘次, 騙取他人錢款20余萬元, 造成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公訴機關指控杜天禹犯罪的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罪名成立。

杜天禹對當庭指控的犯罪事實表示認罪

徐玉玉是山東臨沂高三考生, 2016年8月剛剛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徐玉玉被陳文輝等人冒充教育局、財政局工作人員實施電信詐騙, 騙取了徐玉玉大學學費9900元, 徐玉玉在報警回家途中死亡。 2017年7月, 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等人無期徒刑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出售徐玉玉個人資訊受審

2016年8月19日下午4點30分, 剛剛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的徐玉玉接到陌生電話, 對方稱自己是教育局的人, 有一筆助學金要發放給她。 可她並沒有想到, 這通來電是從江西九江一間出租屋裡打出的。 隨後, 徐玉玉撥打了“教育局”提供的“財政局”電話, 按照對方以“啟動帳戶”的指令, 將準備交學費的9900元打入了騙子提供的帳號。

發現被騙後, 徐玉玉萬分難過。 當晚, 在報案後回家的途中, 徐玉玉突然暈厥, 不省人事, 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徐玉玉的死引起了巨大的社會反響, 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對該案掛牌督辦, 後陳文輝, 鄭金鋒、黃進春、杜天禹等人被先後抓獲歸案, 並被檢方起訴到法院。

8月4日, 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檢察院就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案向羅莊區法院提起公訴。

經審查, 羅莊區人民法院於7日立案受理, 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

販賣十萬余條高考考生資訊

今年19歲的杜天禹, 家住四川省成都市, 由於從小愛玩電腦遊戲, 杜天禹對於電腦資訊安全方面格外的感興趣,

自學了不少程式設計知識和“駭客”技術, 靠著自學, 他成為了一家公司的滲透測試程式技術員, “職責就是測試網站的漏洞, 提出修復建議”, 每月工資六七千元。

杜天禹業餘時間經常在搜索一些網站, 測試對方的“安全性”, 一旦發現漏洞, 便利用木馬侵入內部, 打包下載個人資訊、帳號、密碼。 杜天禹無聊的時候 , 為了練手, 也會流覽一些網站, 查找問題。 而獲取到山東考生資訊就是杜天禹在測試網站漏洞時找到的。 利用網站漏洞獲取到許可權後, 杜天禹在資料庫中找到了山東高考考生的資訊並將資訊下載。

杜天禹把“黑”來的個人資訊, 比喻成“戰利品”, 每當將戰利品收入囊中, 他都會很興奮。 有一次他在網上的一篇文章中得知這些資訊還可以賣錢,於是開始在網上販賣這些考生的資訊。去年暑期接近尾聲的時候,陳文輝與他取得了聯繫。在和陳文輝的交易過程中,杜天禹販賣了十萬余條高考考生資訊,獲利共計一萬四千餘元,

據瞭解,在徐玉玉案中,個人資訊遭到洩露是造成徐玉玉詐騙致死的重要原因,但由於涉及的罪名、調查取證的進度等多種因素,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案因此才作為獨立案件單獨移送起訴。

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杜天禹說:“我喜歡亂花錢,工資不夠花,無意中發現個人資訊可以‘賣錢’。但萬萬沒有想到,卻因為自己一時貪圖利益的行為,奪走了與自己同齡的徐玉玉的生命。”

不久前的7月19日,“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主犯陳文輝犯詐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6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且被並處罰金。法院還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一審宣判後,第一被告人陳文輝、第三被告人黃進春和第五被告人陳寶生3人不服一審判決,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山東高院8月7日通報稱,山東高院已受理案件,依法組成合議庭,將進行二審審理。

有一次他在網上的一篇文章中得知這些資訊還可以賣錢,於是開始在網上販賣這些考生的資訊。去年暑期接近尾聲的時候,陳文輝與他取得了聯繫。在和陳文輝的交易過程中,杜天禹販賣了十萬余條高考考生資訊,獲利共計一萬四千餘元,

據瞭解,在徐玉玉案中,個人資訊遭到洩露是造成徐玉玉詐騙致死的重要原因,但由於涉及的罪名、調查取證的進度等多種因素,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案因此才作為獨立案件單獨移送起訴。

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杜天禹說:“我喜歡亂花錢,工資不夠花,無意中發現個人資訊可以‘賣錢’。但萬萬沒有想到,卻因為自己一時貪圖利益的行為,奪走了與自己同齡的徐玉玉的生命。”

不久前的7月19日,“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主犯陳文輝犯詐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6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且被並處罰金。法院還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一審宣判後,第一被告人陳文輝、第三被告人黃進春和第五被告人陳寶生3人不服一審判決,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山東高院8月7日通報稱,山東高院已受理案件,依法組成合議庭,將進行二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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