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國家發改委提出的配額分配草案中, 提出了全國碳市場將採用基準線法和歷史強度法進行配額的免費分配。 對於資料基礎好, 產品單一, 可比性強的行業採用基於生產設施的行業基準線分配, 如發電機組、水泥熟料生產線、電解鋁的電解車間、平板玻璃的窯爐等;對於資料基礎較差、產品複雜、能耗不能分開、可比性差的行業, 採用基於法人或生產車間邊界的歷史強度法, 如鋼鐵、化工、銅冶煉、造紙等。 但在今年發改委組織的配額試算中, 僅出現了發電、水泥熟料和電解鋁的基準線分配方法,
根據試點經驗, 歷史強度法在使用上面臨幾個問題, 會在實際的分配工作中造成爭議。 針對這幾個問題, 全國碳市場去年提出的草案未提出詳細的解決方案, 筆者認為這是相關行業未納入首批管控行業名單的重要原因。 下面就具體說說這幾個問題。
1 .先期減排
歷史強度法是要求排放單位年度碳排放強度比自己的歷史碳排放強度有所降低, 對於歷史上節能減排已經做得很好的企業反而相對不公平, 出現“鞭打快牛”現象。 上海和福建均提出先期減排補償辦法, 但出於歷史改造認證的困難, 均只認可政府財政支援的減排專案, 大量企業自發的減排行動並未被考慮,
2 .新建專案負荷率變化導致強度變化
企業若穩定運行後, 生產負荷變化導致的強度波動較少, 造成的配額盈缺對企業和市場的衝擊較小, 可由市場自我承擔。 但對於新建企業, 最初的三年基本處於大幅度爬坡生產階段, 強度差距可達3倍以上, 若採用歷史強度法, 企業將很容易富餘50%以上的配額, 對市場產生巨大衝擊。 北京對於新建項目採取了行業先進值法, 但對化工、鋼鐵等行業而言無論是行業先進值還是基準線均難以制定。
3 .產品結構變化
企業的原料產品結構發生變化, 或下游加工鏈, 或增加環保設施運行等, 均會導致核算邊界出現變化, 用歷史強度去要求企業,
在筆者看來, 解決這些問題的已有方案仍有缺陷, 最好的方案仍是使用行業基準法。 目前國家相關的專家聯合行業協會, 也在研究如何在化工等行業應用行業基準法。 但鑒於我國企業 的資料基礎較為薄弱, 短時間內完全使用行業基準法仍不現實。 若國家短期內要納入化工、鋼鐵等行業, 只能針對歷史強度法具體的問題, 提出不完美的解決方法, 等待資料完善後再使用行業基準法。
不過話說回來, 哪天政府狠下心來完全拍賣, 一切問題就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