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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41歲還在打工還債,五年後當國家老大,死後百萬人為之送葬

文/月小妝

在中國歷史上, 有很多出身草根的男青年, 靠自己的努力以及狗屎運, 一飛沖天。 這種事情在美國也經常發生, 而且更有故事性。 不得不說人的運勢像過山車, 每次跌倒谷底時, 總有一個神反轉, 讓周圍人驚掉下巴。

格蘭特祖先是英國人, 後來全家移民到美國俄亥俄州生活, 他的父親是普通的匠人, 母親是農場主的女兒, 格蘭特的少年過得還行, 不過他個人的聰明才智一般, 不擅長讀書, 但擅長幹家務。 七歲時就會使用牲口, 八歲就去集市上單獨做馬匹生意的買賣, 不過他生意頭腦也一般,

因為他太死板, 而且不會討價還價。

他的父親告訴他, 他最好出二十美元, 實在不行二十五美元封頂, 結果那孩子就老實的直接出二十五美元。

他的父親很快發現, 這孩子不擅長做生意, 倒擅長騎馬, 尤其是烈馬在他手下都乖乖地聽話, 那他適合幹啥呢?有了, 他適合當兵。

他父親就托了他的朋友, 一個聯邦議員, 打算讓他兒子進西點軍校, 他完全忽視了他兒子暈血的毛病, 殘忍地持續著一個父親的愛。

他剛進西點軍校就出問題了, 那個議員幫他寫推薦信的時候寫錯了他的名字, 他本來叫:海勒姆·尤利塞斯·格蘭特, 可憐的議員把海勒姆這個偉大的名字忘了, 直接寫出格蘭特的母親出嫁前的辛普森, 於是他的全名變成了:尤利塞斯·辛普森·格蘭特。

這件事情讓他很無語, 但學校說如果改名就退學吧, 學校很認死理, 於是他也只好啟用新名字, 加上他之前改過名字, 就成為史上唯一改過兩次名的總統。

他在學校裡迅速躥紅, 獲得“超級騎手”的稱號, 不過僅限於騎馬場的表現,

在交際方面他畢竟羞怯, 身材又不算高大, 還不會跳舞, 所以除了騎馬, 他也是個隱形人。

因為自卑, 他每天除了騎馬就是看書, 看了那麼多書也沒考好, 成績中等, 畢業後在第四炮兵團當了少尉。

也正是在那個時候, 他遇到了最浪漫的愛情, 他同學的妹妹茱莉亞看上了他,

一定要跟他戀愛, 但她的父親激烈阻止, 茱莉亞的父親是法國, 而格蘭特是什麼?一個普通的小軍官, 看不到前途, 腦子也不太靈光, 長得也不夠英俊, 身材也不高大, 茱莉亞嫁給他, 豈不是明珠暗投?

但這個女孩非常堅持, 一直愛著格蘭特, 後來他們經過五年的抗爭, 終於在一起了。

愛情給了他事業的動力, 但沒給他事業上的運氣, 格拉特跟著部隊參加了美墨戰爭, 不久晉升中尉, 這時茱莉亞終於說服了自己的父親, 茱莉亞父親答應了他們的婚事。

結婚不久格拉特就跟隨部隊到俄勒岡州, 可能是因為想念新婚的妻子, 他在部隊老是酗酒, 最後被布坎南趕回家去(一說是他辭職)。

後來格蘭特就過上了倒賣做生意的生活, 自從他做生意後, 全家生活非常艱難, 掉入了打工還債的無底洞, 因為他妻子不斷生孩子, 所以他就東奔西走去打工。

後來直接到皮鞋廠當雇員, 過得慘極了。

中年的格蘭特欠了一屁股債, 家人都遠離他, 過得非常痛苦。 不過, 幸福和機遇總是一起來臨, 當美國南北戰爭爆發時,聰明的茱莉亞覺得,她老公的機會來了。

她竭力攛掇自己的丈夫去當一名職業軍人,她知道他不適合做生意,只有從軍才有可能改變命運。這一次格拉特也動心了,他被生活折磨怕了,雖然不喜歡軍旅生活,但他也不喜歡在皮鞋廠做皮鞋。參軍後的格拉特人生好像開了掛,變得十分順遂。

格拉特的軍事才華體現在管理上,州長覺得他有才華,就讓他去管理一個出了名難管的營,結果他把這個營整理得非常有條理。

一八六一年,格蘭特被破格提升為志願軍陸軍準將。後來他被林肯收歸麾下,讓他親率一萬七千名士兵拿下亨利要塞和唐納爾遜要塞。由於格蘭特作戰有條不紊,所以南軍被打服,想要跟他談判,順便提個條件,但格蘭特強勢拒絕,說:“只能無條件投降”。

後來他被大家稱為“無條件投降將軍”。

格蘭特帶著一萬四千名南軍俘虜回到林肯身邊,林肯高興的馬上提拔他為少將,從此他的人生正式開掛。

格蘭特一路所向披靡,於一八六五年擊潰了南軍總司令"李司令",結束了內戰。

由於格蘭特在戰場上表現太精彩了,只敗過一次,而且損失不是特別大,比如維克斯堡戰役,這場戰役對控制密西西比河流域非常重要,這場戰役非常難打,格蘭特損失了九千人,但南軍傷亡了一萬兩千人,還有三萬五千人投降,加上城中犧牲的百姓,一共有五萬多人被格拉特幹掉了,所以格拉特一戰成名,成為美國心目中的戰爭英雄。

此時格蘭特楊威全國,林肯親自給他頒發勳章。不過很快,林肯被心懷不滿的敵人刺殺了,廢奴運動侵犯了他們的利益,此時格蘭特就被選舉為美國總統。

他連續當了兩屆,到了第三屆,他主動放棄了資格。

格蘭特享年63 歲,葬於紐約市,下葬的時候有一百多萬人給他送行。

此外他還寫了一本回憶錄,獲得45萬美元的稿費,這筆錢被他的遺孀賺得了。

格蘭特在軍事管理方面特別有才能,比如戰爭結束後他對南軍採取“分而殲之”策略,切斷南軍的後勤補給線,集中優勢兵力,逐漸消滅敵人有生力量……這都是非常有智慧的軍事思想。

不過他的智慧就沒體現在經商上,他當總統的時候,因為對經濟一竅不通引起過市民反感,不過最後大家念在他戰爭的傑出表現,還是讓他度過了一個比較幸福的晚年。

人無完人,有時候並不一定是十項全能的人才能做到一把手的位置,只要你的長板夠長,就不怕沒有機會。

當美國南北戰爭爆發時,聰明的茱莉亞覺得,她老公的機會來了。

她竭力攛掇自己的丈夫去當一名職業軍人,她知道他不適合做生意,只有從軍才有可能改變命運。這一次格拉特也動心了,他被生活折磨怕了,雖然不喜歡軍旅生活,但他也不喜歡在皮鞋廠做皮鞋。參軍後的格拉特人生好像開了掛,變得十分順遂。

格拉特的軍事才華體現在管理上,州長覺得他有才華,就讓他去管理一個出了名難管的營,結果他把這個營整理得非常有條理。

一八六一年,格蘭特被破格提升為志願軍陸軍準將。後來他被林肯收歸麾下,讓他親率一萬七千名士兵拿下亨利要塞和唐納爾遜要塞。由於格蘭特作戰有條不紊,所以南軍被打服,想要跟他談判,順便提個條件,但格蘭特強勢拒絕,說:“只能無條件投降”。

後來他被大家稱為“無條件投降將軍”。

格蘭特帶著一萬四千名南軍俘虜回到林肯身邊,林肯高興的馬上提拔他為少將,從此他的人生正式開掛。

格蘭特一路所向披靡,於一八六五年擊潰了南軍總司令"李司令",結束了內戰。

由於格蘭特在戰場上表現太精彩了,只敗過一次,而且損失不是特別大,比如維克斯堡戰役,這場戰役對控制密西西比河流域非常重要,這場戰役非常難打,格蘭特損失了九千人,但南軍傷亡了一萬兩千人,還有三萬五千人投降,加上城中犧牲的百姓,一共有五萬多人被格拉特幹掉了,所以格拉特一戰成名,成為美國心目中的戰爭英雄。

此時格蘭特楊威全國,林肯親自給他頒發勳章。不過很快,林肯被心懷不滿的敵人刺殺了,廢奴運動侵犯了他們的利益,此時格蘭特就被選舉為美國總統。

他連續當了兩屆,到了第三屆,他主動放棄了資格。

格蘭特享年63 歲,葬於紐約市,下葬的時候有一百多萬人給他送行。

此外他還寫了一本回憶錄,獲得45萬美元的稿費,這筆錢被他的遺孀賺得了。

格蘭特在軍事管理方面特別有才能,比如戰爭結束後他對南軍採取“分而殲之”策略,切斷南軍的後勤補給線,集中優勢兵力,逐漸消滅敵人有生力量……這都是非常有智慧的軍事思想。

不過他的智慧就沒體現在經商上,他當總統的時候,因為對經濟一竅不通引起過市民反感,不過最後大家念在他戰爭的傑出表現,還是讓他度過了一個比較幸福的晚年。

人無完人,有時候並不一定是十項全能的人才能做到一把手的位置,只要你的長板夠長,就不怕沒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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