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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網安全面開展網吧清查工作

為全力做好迎接黨十九大的安保工作, 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安全管理, 同時順利迎檢文明城市創建,

8月28日, 石鼓公安分局網安大隊負責人肖文、領導蔡衛星帶領大隊民警、協輔警不畏酷暑, 對轄區內網吧的實名制登記上網及網吧安全制度落實等情況開展全面清查。

通過對網吧的現場檢查, 發現部分網吧在實名制登記上網、現場安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 網安民警向網吧業主耐心指出, 要求業主嚴格按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合法經營管理, 用實際行動策應文明創建。

本次清查行動, 大隊共清查網吧12家, 現場責令停業整頓2家, 限期整改1家, 現場查獲用做“公卡”的他人身份證89張。 網安大隊將持續對轄區內75家網吧進行清查, 全面加大監管力度, 推動網吧守法、安全、規範經營, 力爭把石鼓區網吧打造成文明視窗、“綠色”場所。

Tips網吧上網實名登記相關法律法規問答一、未使用本人身份證可以到網吧上網嗎?

答:不能。 網吧上網採取的是實名登記制, 線民必須持本人身份證才能到網吧登記上網。 二、網吧落實上網實名登記制度的法律責任?

答:《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規定: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 並記錄有關上網資訊。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資訊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據各自職權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三、可以提供或使用他人身份證去網吧上網嗎?

答:不可以。線民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在網吧上網,無論該身份證是親戚朋友的,還是別人遺失的,都屬於違法行為,將會受到行政處罰。同時對於疏於登記核實的網吧也將進行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四:其他有關網吧上網實名登記制度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蜀黍提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管是網吧業主還是上網人員,都要認真履行網吧上網實名登記制度。提供或使用他人身份證登記上網是違法的,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依法對這一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並記錄有關上網資訊。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資訊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據各自職權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三、可以提供或使用他人身份證去網吧上網嗎?

答:不可以。線民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在網吧上網,無論該身份證是親戚朋友的,還是別人遺失的,都屬於違法行為,將會受到行政處罰。同時對於疏於登記核實的網吧也將進行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四:其他有關網吧上網實名登記制度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蜀黍提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管是網吧業主還是上網人員,都要認真履行網吧上網實名登記制度。提供或使用他人身份證登記上網是違法的,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依法對這一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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