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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這些新規開始施行,快看看哪些與咱煙臺人有關?

全國中小學啟用全新統編教材, 修改後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加大規範民辦學校辦學, 3大運營商全面取消手機國內長途、漫遊費……

初秋九月, 一批民生新規正式落地施行, 服務和保障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全國中小學啟用新版統編教材

教育部統一組織新編的義務教育道德與法治、語文和歷史三科教材, 將於9月1日秋季學期開始, 在全國所有地區初始年級投入使用。

義務教育階段原品德課將調整為道德與法治, 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法治教育、國家主權意識教育、民族團結教育等主題內容, 並專門設置了中國夢、總體國家安全觀等專題。

語文教材加強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傳統教育和國家主權意識教育等方面的內容設計。 歷史教材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有關內容分時期、分階段展現, 從歷史發展演進的角度使學生認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歷史淵源及現實意義,

感悟並理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涵和體現。

根據教育部要求, 2017年秋季學期, 全國所有地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使用統編教材, 2018年覆蓋小學和初中一、二年級, 2019年所有年級全部使用統編教材。

治理教育亂收費(資料圖)

民辦學校收取費用專案和標準須向社會公示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自9月1日起施行。 根據決定, 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 但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決定明確, 民辦學校收取費用的專案和標準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 向社會公示, 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的具體辦法,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 實行市場調節, 由學校自主決定。 民辦學校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於教育教學活動、改善辦學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

根據決定,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 學校的辦學結餘全部用於辦學。 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 學校的辦學結餘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後, 進行法人登記, 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辦理。

三大運營商全面取消手機國內長途、漫遊費

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3大運營商9月1日起全面取消手機國內長途、漫遊費。 中國電信有關負責人表示, 全面取消手機國內長途、漫遊費, 預計將惠及8000萬用戶。 此外, 電信還將大幅降低國際及港澳臺長途電話資費以及資料漫遊資費。

據介紹, 由於運營商在3G、4G套餐裡早已取消手機國內長途、漫遊費, 實現了全國統一通話資費, 因而此次徹底取消手機國內長途、漫遊費, 對於國內的3G、4G用戶基本沒有影響, 主要是讓2G套餐消費者直接受益。

近年來, 工信部和3大運營商在提速降費方面採取了多重舉措, 例如推出流量不清零政策, 多方面降低流量資費等。未來,3大運營商還將繼續推進提速降費工作,在業務領域不斷創新,為網路提速降費提供更大空間。

幫扶(新華社發)

鼓勵把學業創業更好結合

教育部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9月開始施行。規定提出,健全休學創業的彈性學制,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開展創新創業實踐,入學後也可以申請休學開展創業。

根據規定,對休學創業的學生,可單獨規定最長學習年限,並簡化了休學批准程式。建立更加靈活的學習制度,規定學生可以多種方式學習,包括申請跨校輔修專業或修讀課程,對參加學校認可的開放式網路課程學習明確了學生學分積累和認可制度;規定參加創新創業等活動,可以折算為學分,計入學業成績,鼓勵學校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規定更加注重保護學生權益,規範對學生的處分程式,專門新增“學生申訴”一章,完善申訴制度和程式。

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申請材料造假量刑更加明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佈的《關於辦理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申請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9月1日起施行,依法嚴懲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申請材料造假的犯罪行為。

根據司法解釋,藥物非臨床研究機構、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合同研究組織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的藥物非臨床研究報告、藥物臨床試驗報告及相關材料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的“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

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在藥物非臨床研究或者藥物臨床試驗過程中故意使用虛假試驗用藥品的;瞞報與藥物臨床試驗用藥品相關的嚴重不良事件的等情形,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的“情節嚴重”,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多方面降低流量資費等。未來,3大運營商還將繼續推進提速降費工作,在業務領域不斷創新,為網路提速降費提供更大空間。

幫扶(新華社發)

鼓勵把學業創業更好結合

教育部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9月開始施行。規定提出,健全休學創業的彈性學制,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開展創新創業實踐,入學後也可以申請休學開展創業。

根據規定,對休學創業的學生,可單獨規定最長學習年限,並簡化了休學批准程式。建立更加靈活的學習制度,規定學生可以多種方式學習,包括申請跨校輔修專業或修讀課程,對參加學校認可的開放式網路課程學習明確了學生學分積累和認可制度;規定參加創新創業等活動,可以折算為學分,計入學業成績,鼓勵學校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規定更加注重保護學生權益,規範對學生的處分程式,專門新增“學生申訴”一章,完善申訴制度和程式。

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申請材料造假量刑更加明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佈的《關於辦理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申請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9月1日起施行,依法嚴懲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申請材料造假的犯罪行為。

根據司法解釋,藥物非臨床研究機構、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合同研究組織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的藥物非臨床研究報告、藥物臨床試驗報告及相關材料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的“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

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在藥物非臨床研究或者藥物臨床試驗過程中故意使用虛假試驗用藥品的;瞞報與藥物臨床試驗用藥品相關的嚴重不良事件的等情形,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的“情節嚴重”,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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