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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有交通法規?更驚奇的是這樣運作,那有交通警察嗎?

在車水馬龍的公路上, 沒有交通警察的管制簡直不可想像, 交通警察在交通中所起到的作用之大有目共睹。 無規矩不成方圓, 那古代是否也有交通法規呢?在道路上是否也有交通警察呢?我們知道, 古代一切規章制度遠沒有高度發達的現代完美, 那古代道路的迥然有序是如何做到的?

首先, 古代道路上有行人, 有馬, 也有馬車, 馬車不規範好同樣也有危險性。 另外, 兩輛馬車道路口相遇同樣會遇到現代一樣的會車麻煩, 古代想讓路上迥然自然也得有相應的法律法規。 被國人引以為傲的大唐時期, 就頒佈了最早的交通管理的規則——《唐律·儀制令》。 當時只有馬車、木船、人工轎子等簡單的幾大交通工具, 如果違反《儀制令》者雖不算犯法, 但也要受到嚴格的紀律懲處。 《唐律》有諸違令者, 杖打五十, 這也算是和現在的扣分罰款一樣, 都是執行手段。 《唐律疏議·違令》(卷二十七)解釋說:“令有禁制,

謂《儀制令》‘行路賤避貴、去避來’之類, 犯法不行, 像這樣的違令也不會等放過。

存在這樣的律令, 自然會有維護律令的機關, 也就是交通警察的雛形, 但像現在這樣嚴格意義上的交警在古代肯定是不存在的, 如果說古代有什麼職業和現在的交警工作有類似的話,

可能也就驛丞了, 也就是管理驛站的人, 提供給長途送信的人休息和換馬的。 這樣的交通法規在宋代進一步完善, 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朝廷下令, 令京都開封及各州在城內主要交通路口懸掛木牌, 上書《儀制令》作為交通規劃, 人人要遵守。 到了南宋, 各州各縣都用木牌作道路指示, 有的發展到石碑刻石標誌。 平民百姓要給當官的讓路, 年紀輕的要給長者讓路, 輕裝的馬車 要給載重的馬車讓路。 這些都類似於現在的交通規則, 但卻無真正意義上的交通警察, 而官員出差, 欽差大臣, 有人鳴鑼開道, 行人都要讓路。

而到了清代, 轎子的轎頂還分等級, 有金頂、錫頂, 行人見到轎頂, 便知道是那等級的官, 以此來遵守"交通規則"。 兩轎相遇, 小官讓大官先走。 如皇帝、貴妃乘轎用金頂, 妃嬪用銅質錟金, 親 王、郡王、一品大臣用銀頂, 一品以下用錟銀、光錫。 只有清代連坐轎也分等級、就像朝服一樣, 以品論等級。 另外, 武官只騎馬不坐轎,

其實, 這些都是古代的交通特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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