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司機李某因危險駕駛罪, 被永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後一審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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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送酒鬼回家, 奇葩!
2017年4月的一天, 李某和幾個朋友一起喝酒,
途中趙某讓李某在車上稍等一會, 自己下車到銀行取點錢。
發生事故毆打被害人...
趙某下車後, 意識模糊的李某看到車鑰匙沒拔, 便擅自將車輛啟動, 行駛過程中和被害人劉某的車輛發生剮蹭。
發生事故後, 李某不僅沒有和被害人協商如何處理事故, 還一下車就動手打人。
民警趕到現場後, 李某還是不配合調查, 在被帶到派出所醒酒的過程中大喊大叫, 三四名民警一起上陣才將李某控制。
經鑒定, 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88mg/100mL, 遠超醉駕立案標準, 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法院審理, 李某犯危險駕駛罪, 被判處拘役三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喝完酒心裡就沒點數了?
酒駕開車還送人,
點承諾,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還有, 酒駕的趙某也要嚴懲!
銀川新聞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王輝報導
編輯:言坤
【☟點個ZAN再走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