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樂平, 今年27歲, 雖然不是什麼高富帥但是家庭條件也還可以。 除了大學交了一個女朋友, 還談過一個兩年半多的物件, 可最後談婚論嫁的時候, 卻因為雙方家庭的原因最後歇菜了。
最近兩三年, 爸媽一直都逼我結婚, 現在每個月都要抽空去相親。 八月底老家親戚給我介紹的一個姑娘, 感覺還不錯, 也能聊得來, 第一印象感覺很好, 就這樣開始戀愛了。
她比我小兩歲, 長得挺秀氣的, 工作也很拼, 第一感覺我們很對眼, 很暖。 可是相處了一段時間, 我發現她有個不好的地方, 就是貪小便宜, 平常想買什麼東西, 就直接發淘寶連結給我, 這些不算什麼。 可是有一件事, 她閨蜜結婚的份子錢都要我來出, 還沒結婚呢, 就要管我的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