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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淨殘值是什麼?計算公式一覽

預計淨殘值:

預計淨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並處於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 企業目前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後的金額。

預計淨殘值率:

1、內資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 由企業自行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的企業所得稅審批專案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70號)第二條之規定固定資產殘值比例統一為5%。

2、外資企業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外資企業固定資產殘值率一般為10%。

預計淨殘值率公式:

淨殘值率=淨殘值/原值 (淨殘值在5%以內計提)

固定資產折舊有好幾種方法:1.年限平均法 =【(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100%

2.工作量法=【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淨殘值 率)】/預計總工作量 *100%

3.雙倍餘額遞減法 =【2/預計使用年限】*100%

4.年數總和法=【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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