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海澱法院受理了該案。
一鳴網9月5日消息(任倩):海澱法院官網發佈案件快報稱, 因自己公司的注冊商標遭到擅用, 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將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起訴索賠各項損失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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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海澱法院受理了該案。
小米公司訴稱, 其公司所有的注冊商標 “小米”“MI”(原圖商標word裡生成不了)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手提電話、手提無線電話、可視電話、頭戴耳機”等, 上述商標均在專用權保護期限內。 隨著自己公司相應產品的熱銷, 上述商標獲得了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小米公司經調查發現被告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的商鋪內銷售的耳機商品上使用了與小米公司商標相同的商標, 侵犯了小米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損害了自己公司的合法權益, 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故訴至法院, 要求判令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
目前,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