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戀愛七年,
領證四個月,
這兩年因為工作的原因,
夫妻兩人屬於長期不在一起的情況。
五月的時候,
發現懷孕了,
這個時候我剛剛去老公的城市,
一起待了五天。
懷孕初期, 老公也沒有說什麼, 可是在前天晚上, 忽然發短信要我去做孕期親子鑒定, 態度堅決的不容置疑, 讓我很難接受。 他還告訴我, 之前不知道孩子在肚子裡面就可以做親子鑒定, 現在知道是可以做的, 所以讓我儘快去做。
我雖然和他沒有在一個城市,
但我自己潔身自好,
並沒有做對不起他的事。
而這個孩子的到來,
雖然是我月經剛剛結束就有的,
也不應該懷疑我的。
精子可以在子宮存活五天,
月經結束第一天后我就和他住一起,
一直待了五天。
月經過後第九天就是卵子的活躍期,
完全可以推斷這個孩子就是老公的,
他怎麼可以這樣的懷疑我。
我很鬱悶, 雖然我不怕去做親子鑒定, 但是我接受不了老公對我的不信任。 七年的戀情, 從純真的校園開始, 我是什麼人, 他應該非常清楚, 怎麼一不常在一起, 就開始懷疑這懷疑哪的。 而且在孕檢的時候, 醫生還說我能懷上孩子堪稱幸運, 這樣一來, 我是怎麼都不可能去打掉孩子的。
如果我不接受做親子鑒定,
老公肯定是心裡結下樑子,
不會接受我。
而我如果去做了親子鑒定,
我的心裡也會結下不安的種子,
每每想到老公的不信任,
就會坐臥不安,
也會去懷疑自己的婚姻,
該不該堅守。
兩個人能夠在一起, 是因為相愛才可以長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