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林志穎篡改藝術攝影作品被判罰34.5萬

近日, 林志穎惹上了侵權官司, 法院判定林志穎構成侵權, 需要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4.5萬元。 該作品品是攝影師朱慶福於1992 年拍攝完成的作品,

該作品展現我國偵察兵的真實面貌, 曾獲得第十八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金獎等多個獎項。

本人登載此文出於傳遞資訊之目的, 絕不意味著本人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若侵權請來信告知, 我們將及時處理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