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2017-09-0812: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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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現場 攝/記者 周蔚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劉某在北京市朝陽區某社區附近多次向住在昌平區的梁某等人出售假人民幣,
9月8日上午, 昌平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此案。
涉嫌出售假幣罪被公訴
根據協商約定, 被告人劉某在北京市朝陽區雙橋農場五號井社區附近等地先後多次向梁某、李某、王某出售面值為20元的假幣共計300余張, 面值達6000餘元。
2017年5月12日, 被告人劉某在北京是朝陽區雙井橋六號社區公車站, 攜帶104張20元面值的假人民幣欲向他人出售時, 被民警當場抓獲。 後民警在其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暫住地內起獲5元的假幣2張, 面值10元的假幣14張, 面值20元的假幣300張, 面值100元的假幣3張。
檢察機關認為, 被告人劉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