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一標三實”工作高效有序推進,
有效服務黨的十九大安保,
平梁派出所在工作中充分利用“一標三實”資訊採集工作的優勢作用,
以“一標三實”資訊採集為契機,
不斷擠壓犯罪空間,
深入開展輯槍治爆專項行動,
全面做好社會治安維穩工作。
近日,
平梁所派出所民警經過連續作戰,
成功破獲了3起非法持有槍支案,
先後共收繳土火槍6支,
弩2把,
為一標三實採集工作贏得了豐碩戰果,
確保轄區治安大局穩定。
2017年7月13日,
平梁派出所民警在平梁鎮石門寺村走訪貧苦戶張某貴時,
在張某貴家中牛圈雜物堆中查獲一枝自製土火槍。
民警立即對該自製火槍依法現場扣押,
經詢問,
胡勝友稱民警在其家中查獲的土火槍等物品為自己持有。
後陝西省安康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在張某貴家查獲的疑似土火槍進行槍支彈藥性能鑒定,
於2017年8月24日作出鑒定結論為槍支。
2017年7月10日,
平梁派出所接到匿名群眾線索,
依法在轄區平梁鎮義河村劉某平家查獲火槍一支。
後經陝西省安康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在劉某平家查獲的疑似土火槍進行槍支彈藥性能鑒定,
於2017年8月24日作出鑒定結論為槍支。
2017年7月14日,
平梁派出所民警接到匿名群眾舉報稱平梁鎮蔡家河村村民胡某友家私藏有槍支。
民警立即前往胡某友家核查,
胡某友拒不承認家中有涉槍物品。
後民警現場在胡某友家一樓西側一間臥室查獲土火槍一支以及黑火藥0.47公斤,
鐵籽0.83公斤、火冒35粒。
經詢問,
胡某友稱民警在其家中查獲的土火槍等物品為自己持有。
後陝西省安康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在胡某友家查獲的疑似土火槍進行槍支彈藥性能鑒定,
於2017年8月24日作出鑒定結論為槍支。
經審查,
張某貴,
劉某平,
胡某友等3人均對自己非法持有土火槍等物品供認不諱。
同時民警在開展“一標三實”資訊採集過程中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向群眾廣泛宣傳緝槍治爆法律法規,
通過宣傳,
村民曹某、劉某、李某等先後向民警主動上交共計6支土火槍及2把弩,
平梁派出所以詳實有力的工作成績全面助力十九大安保順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