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那時因為兩家家裡都很窮,
兩家大人商量了後我家裡沒要多少彩禮,
但也沒賠嫁,
他們家辦了酒席只是簡單裝修了婚房就結婚了。
結婚後來我和老公一起出去打工掙錢, 我們一起在工地當過小工, 什麼苦都吃過, 我只希望我們都能過上好日子。
後來老家拆遷, 老公有了錢開了家餐廳, 漸漸生意很火, 我們就重新裝修店面擴大, 也顧了十幾個服務員, 正好這年我懷孕了, 老公讓我在家養胎, 等生下兒子我發現我們的感情好像沒那麼好了。
老公和店裡的店員勾搭上了, 一次被我抓了個正著, 我提出離婚, 老公再三賭咒發誓, 再也不和她來往並辭退了她。
可後來我發現老公根本不改病, 手裡有兩個錢花天酒地整天和那些不三不四人來往。 可能是他嫌我已經變老沒有女人味了, 我們也沒有什麼共同語言可說, 他只是偶爾回家看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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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這一年裡他又出軌了, 他直接給那女人買了房住到另一處了, 我見過那個女人比我年輕漂亮, 穿的也時尚, 我早已死心, 這幾年我看夠了, 也忍夠了最後我提出了離婚, 他毫不猶豫的答應了, 我沒有向他提出任何條件,
等我們離婚時他給我一張卡,
查完餘額100萬 ,
看到錢數字我當時愣了一下,
這幾年我不在店裡他真掙了不少錢,
怪不得不要家了,
凡事都會拿錢解決,
看來我真配不上他這個有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