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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發出尋親資訊幫小夥找家人

貴州一小夥流浪至長沙市寧鄉縣, 因涉嫌盜竊被移交當地檢察機關。 羈押期間, 辦案檢察官發現他犯罪情節並不嚴重, 可取保監管, 但由於他身份資訊為一片空白, 當地檢察官發出尋親資訊, 説明小夥尋找貴州的家人。

據湖南省寧鄉縣檢察院檢察官徐康莉介紹, 去年12月23日, 寧鄉警方在調取視頻追蹤辦案時, 發現一名流浪青年有盜竊嫌疑。 當天, 民警將該名流浪青年抓獲。

審訊中, 民警發現該名少年沒有身份證等證件證明自己的身份資訊, 且他對自己的姓名、籍貫、家人等資訊都不清楚。 小夥自稱叫“小健”,

今年“17歲”。 但民警多方查證, 無法查實“小健”的真實身份。 經鑒定, “小健”的骨齡為18.2歲, 應當負刑事責任。 今年3月8日, 寧鄉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至寧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辦案檢察官徐康莉說, 在審查案卷資料時, 她發現“小健”在盜竊過程中僅偷得兩包香煙, 其行為屬於“多次盜竊”。 到案後, “小健”如實供述了自己曾多次在寧鄉縣域內砸車窗盜竊的事實, 也表示願意賠償被害人的損失。 在與“小健”交流的過程中, “小健”的願望是找到家人, 能夠回家。

為幫助“小健”, 徐康莉通過媒體等途徑, 開始為迷途少年尋親。 經多次與“小健”對話, “小健”終於敞開心扉, 講述了自己的過去。

徐康莉表示, “小健”稱他的老家在貴州農村, 小時候家人都叫他“小健”。

“小健”稱, 他很小時母親就離家出走了, 父親“岳士昌”(諧音)在昆明打工, 把他和弟弟也帶到昆明, 和繼母一起居住在昆明一處叫“江岸社區”(音譯)的地方。 他父親曾因犯罪坐牢一年多, 後又多次因在菜場扒竊被“江岸社區”附近的派出所抓過, “小健”和弟弟多次被繼母帶至派出所等爸爸。

在他幾歲的時候, 有一次父親帶他從昆明回貴州老家, 先乘火車到達貴州一個很小的火車站, 然後從縣城乘坐約半小時的汽車到老家。 他們家在一個坡上, 位於公路邊, 房子好像是用水泥磚砌成的一層平房, 對面還有一個小診所。 此外, 他幼時曾跟著爺爺步行一兩個小時到老家附近一個叫“爛田灣”(諧音)的地方吃酒。

10歲那年, 他便離家出走。

後來曾回去找過爸爸, 但原來住的地方被拆遷了。

據瞭解, 目前“小健”還羈押在看守所內, 由於身份無法查實, 他孤立無援。 徐康莉表示, “小健”的犯罪情節並不嚴重, 即便法院判刑最多就半年左右。 不過, 她們更希望幫助他尋到家人, 引導他重新開始新生活。 但截至3月28日下午6時許, 仍沒有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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